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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门联合制定重磅行动方案VOCs监测治理迎来巨大需求

来源:仪表网
2022/12/7 1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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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大气治理是“十四五”时期环保产业重要发展领域之一,其关键是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这份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重磅文件,强调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大气治理是“十四五”时期环保产业重要发展领域之一,其关键是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
 
  目前,我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排放量尚处于高位。“十四五”期间,VOCs已经取代二氧化硫成为大气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之一,我国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已经转移到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上。
 
  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具有较高蒸汽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甲醛、苯系物、烃类化合物均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石化、化工、汽车制造、印刷、家具、电子等生产或使用油漆、涂料和溶剂的工业企业。
 
  当VOCs排放进入大气环境后,会通过化学反应产生PM2.5和臭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物。近些年随着臭氧污染日趋凸显,城市群区域VOCs管控压力增大,现有的污染源管理体系难以满足VOCs减排的需要,亟须针对VOCs排放特点构建管控技术体系,落实VOCs精细化管控。
 
  为应对近年来夏季臭氧污染的严峻形势,生态环境部先后派出多批次工作组对各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的治理工作进行帮扶指导。《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关于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长期治理和短期攻坚相衔接,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控相结合。
 
  VOCs治理,监测先行。VOCs监测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组织的废气的监测,一种是无组织的废气的监测。目前,不少工业园区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VOCs在线监控设备,实现了24小时有效监控。有些工业园区还实施了VOCs走航监测,可识别区内VOCs的高值区域、点位,从而进行精准执法、精准治污。
 
  相比传统大气污染治理集中在火电、石化等大化工、大能源领域,VOCs 种类繁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术相对复杂的特点,恰恰是其未来巨大市场空间的保证。
 
  在近日举办的第十一届全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减排与控制会议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郭承站介绍,我国的VOCs治理工作起步较晚,但由于有巨大的市场需求,VOCs治理产业近十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全国从事VOCs治理、检测、技术服务、运维服务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企业规模不断壮大,行业总产值预计接近千亿元,成为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发展最快、产值最高的一个行业。
 
  政策导向的明朗使得VOCs监测成为环境监测行业新的增长点。但VOCs污染防治,只有通过标准严格、监管到位以及经济激励多种手段结合,才能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带动其积极性,真正推动VOCs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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