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仪表检定校准规范
时间:2016-01-03 阅读:6840
1.目的
本规范的目的是建立测量/计量仪器的检定和校准管理规范,对公司内部的所有测量/计量仪器进行有效的校准管理,使其能客观正确的反应生产中的实际数据和信息,有效的管控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用于物料接收、产品制造、质量检验、验证实验等工作的测量/计量仪器仪表的校准。
3.定义
3.1仪器仪表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仪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3.2仪器仪表校准目的:通过与标准比较确定测量装置的示值。
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仪器仪表的申购、使用、和按规定的标准及制成文件进行内部校准。
4.2 品质部:负责公司所有仪器仪表标准器具的保管、日常维护及在线跟踪各部自校准的完成情况。
4.3 工艺设备部:负责仪器仪表标件的送外校验,并保证所有在程序范围内的仪器仪表均在规定的
时间内,同时编制相关制成文件指导生产部门进行内部校准。
5.程序
5.1 仪器仪表校准前准备
5.1.1 校准工具:仪器仪表校准前,选用相对应的标准器具,而且所有标准器具都经具有检定资质的机构进行过检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才可作为校准工具。(按检定标准使用的器具需在器具上标明具体误差)。
5.1.2 校准环境条件基本要求:校验区域的温湿度、噪音、防尘、防腐蚀等方面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在室内开展的所有检定项目和计量标准器具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5.1.3 校准人员资格要求:按国家、地方检定规程从事检定/校准工作的人员,应按国家制订的有关检定员管理办法,按所能够从事的检定项目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检定员证。也可由本单位
编制校准规范,并对从事此项测量仪器校准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然后考核通过,由公司人力资
源部颁发校准人员证。
5.2 仪器仪表校准
5.2.1 各部门仪校人员将新采购回的仪器仪表领出,参照相关校准作业规范对仪器仪表进行
校验,并填写《内校记录表》。填写字迹要求工整规范,无涂改,每月月底将记录表交由工艺设
备部统一存档。
5.2.2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各部门仪校人员在仪器到期前20天,陆续将需要校准的仪
器仪表收集齐全,并负责完成所有的校准工作。
5.3.3 对于需送出外校的仪器仪表,品质部必须提前5天将仪器仪表标准器具送至工艺设备部,
便于工艺设备部提交仪器仪表校验计划和准备。外校必须送政府部门认可并*的计量检定机构
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用标签来表明其校准状态,有关证书由工艺设备部保存,并将外校合格的
仪器仪表登入《仪器仪表外校总表》,注明测量仪器的详细相关资料信息。标准器具则由品质部
保存。
5.3 仪器仪表校准标识管理
5.3.1 对于外校合格的仪器仪表,贴上检定机构给予的合格标签,标签上记录:出厂编号、校准
日期、有效期、检定员等信息。
5.3.2 对于内校合格的仪器仪表,贴上公司内部制定的校准合格证标签。标签上记录:仪器名称,
责任人,仪器编号,校准人,校准日期,下次校准期等信息。
5.3.3 对于校准不合格的仪器仪表,贴上仪器禁用证,给予停用。并将校准不合格的所
有仪器仪表进行处理,如有必要修理,经修理合格后,再次校准,合格后亦可继续使用,不合格
予以报废处理。
5.3.4 贴有外校或内校合格标签的仪器仪表才准许上线使用。操作员如若发现外校标签上有模糊
或遗失,及时通知工艺设备部进行处理。若发现内校标签上有模糊或遗失,及时通知各部门仪校
人员进行处理,个人不得私自涂改或撕毁任何标签。
5.4 仪器仪表校准周期
5.4.1 所有仪器仪表外校有效期一年。
5.4.2 操作员若发现仪器仪表超过有效期应立即停用,对于需外校仪器仪表,及时通知工艺设备
部处理,对于需内校的仪器仪表,及时通知各部门仪校人员处理。同时工艺设备部也会不定期的
对上线使用的仪器仪表有效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