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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启洲:从电网角度谈弃风

发布时间: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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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控摘要:从经济上讲,一定比例的弃水弃风现象是合理的。但目前的弃风弃水比例大于合理区间。从电网角度来讲,并没有更多的利害关系在里面,电网的考核并不纯粹以利润为导向。

  
图源于网络
 
  记者:此前您曾在电网企业工作过很长时间,现又在发电企业任职。对于弃水与弃风现象,应该归咎于电网企业还是发电企业?
  
  陆启洲:弃水与弃风之所以存在,首先是因为水力发电有它的随机性,出现一定的弃水弃风从经济上讲是合理的,100%全部用了并不划算。
  
  记者:那合理的比例范围是?
  
  陆启洲:在弃风方面,一般认为弃风在5%左右是合理的,没有必要为这5%花大价钱;在弃水方面,一般认为在丰水季节适当弃点水也是合理的。
  
  从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角度来讲,应该尽量少弃风、少弃水。但目前的弃风弃水比例都大于我们认为的合理区间,这是基本现实。
  
  记者:为什么会超出合理区间?
  
  陆启洲: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方面是电网规划滞后,至今电网“十二五”规划都没公布,再就是电源规划和电网规划不协调、不完善。另一方面,在建设方面存在无序的现象,尤其是风电和光伏建设。大家知道现在审批权已经下放了。没下放之前,5万千瓦以下的也是地方审批。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有资源的地区,地方政府会鼓励企业上项目,根本不考虑电网承受能力,所以有一段时间上得太猛了,电网建设没跟上去,也跟不上去。
  
  后,从法律层面讲,风电水电并网还没有一个可靠的保障,可再生能源应该有全额审核制度,在《可再生能源法》里面有这一条,但是没执行。没执行的法律比没有法律还糟糕。无法可依比有法不依还好点,有法不依是糟糕的。目前,《可再生能源法》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记者:对,的确有这方面的问题。
  
  陆启洲:从这方面看,可以说《可再生能源法》的出台有点早,没有考虑到我们的国情还达不到这个程度。例如,如果让国家电网公司去做全额审核,它做不到,做不到要赔,它赔不起,所以没有办法执行。
  
  从电网角度讲,并没有更多的利害关系在里面,电网的考核标准并不纯粹以利润为导向。电网是垄断企业,也是公用企业,既要保证全社会的电力供应,还要保证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这方面,我还是要为电网说话的,之所以弃风,主要还是前面三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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