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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导则》征意啦!

来源: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
2023/10/20 18: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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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正面向大众广泛征意,征意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10月19日,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广泛征求《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意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导则》为首次发布,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文件规定了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总则、治理要求与策略、治理技术、治理效果评估等;适用于于指导流域或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也可用于指导单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 已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的效果监测评估。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整体策略↓
 
  解析农业面源污染底数,根据当地农业面源污染类型特征、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依据水域纳污能力、土地承载力等计算结果,解析流域范围内农田、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治理区域和优先治理清单。
 
  明确重点治理区域及各类污染源减排目标,从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处理、综合治理等全要素全链条一体化设计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处理和利用措施,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节水灌溉、养分循环利用、生态功能提升等,选择经济高效的处理技术,丰富生态产业链,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配套出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管控政策,如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生态补偿政策、人员培训等。
 
  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包括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处理和综合治理,可根据实地情况因地制宜菜单式集成区域治理工程措施、技术措施和管控措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技术主要为源头控制技术和管控措施。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基本要求
 
  以县为单位,优选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靠近环境敏感区的农区作为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区。主要监测污染 负荷削减和水质改善效果;有需要的可因地制宜对作物的产量品质、农药残留、土壤肥力以及生物多样性等 进行监测。
 
  此外,文件还明确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测指标与监测频次。
 
  监测指标。监测指标应包括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方法进行水样水质参数的分析测定。
 
  监测频次。工程建设前需进行 1~3 次本底取样;工程建成后,河道、塘等水体每月至少固定监测 1 次水质,农田排水口、生态沟渠等在每次有地表径流和排水时进行监测。养殖业污染减排工程每半月监测 1 次。
 
  监测可采用人工采样法,有条件的地方尤其是流域范围的最终出水口宜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方法可参照 NY/T 3824 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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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导则》.pdf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导则》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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