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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做大做强船舶海工产业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船协整理
2023/9/6 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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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十大海洋产业链培育壮大行动。做大做强海工装备、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电力业等海洋优势产业。
  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力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省建设。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5年,江苏省将初步培育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十大海洋产业、10家海洋产业特色园区、20家涉海创新平台、30家海洋产业重点企业,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4200亿元。到203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6800亿元,在2022年基础上翻一番,海洋经济总量规模实现争先进位,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创新高地,海洋经济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行动方案》中海洋装备产业相关内容整理如下,供行业参考: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十大海洋产业链培育壮大行动。做大做强海工装备、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电力业等海洋优势产业。
 
  重点发展圆筒型、自升式、半潜式钻井平台和浮式油气生产储卸平台(船)等总装平台,提升总装集成能力。加快突破动力、动力定位、锚泊等系统部件和深水管缆、深海高压容器等核心产品关键技术,提升关键配套能力。重点突破全海深系列潜航器、海上重大装备物联网等关键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智慧应用和重大装备保障能力。推动南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连云港海洋装备产业园、无锡海洋探测集聚区、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建设。支持南通、连云港、扬州、无锡、镇江打造海工关键配套产业集聚区和流体装卸设备产业集聚区。
 
  以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制造为发展方向,实施船用设备配套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等三大主力船型超大型化智能化绿色化,提升气体运输船、特种工程船、豪华邮轮游艇等新型船舶研发设计建造能力,加强新造超大型船舶试航交付和引航服务保障。支持南通、泰州、扬州建成世界级先进船舶装备产业集群。鼓励国有大型造船集团将省内民营船配企业纳入供应链体系,共同提升船舶产业核心竞争力。
 
  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应用,研究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太阳能海水制氢、深远海碳封存等前沿技术,打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高地,支持盐城、南通、连云港沿海的新能源等产业,积极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
 
  加快水产良种选育、健康养殖、智慧渔业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海洋水产种业、设施渔业、海洋牧场、沿海渔港经济区、渔船更新改造、海洋渔业产业链建设,实施沿海池塘标准化改造,探索发展深水智能网箱大型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因地制宜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和海洋牧场融合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推动南京大学、河海大学、江苏海洋大学等高校院所加强海洋领域优势学科和科研力量建设,推进河海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苏海洋大学和盐城师范学院等4个涉海类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科技改革创新。支持海洋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以及中国船舶702、716研究所和中船八院等科研机构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
 
  支持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海洋创新平台制定人才招引政策。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海洋产业绿色化数字化发展行动。鼓励长江运河海运船舶“油改气”,支持LNG船舶进江航行,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海洋产业开放合作行动。推进南通船舶海工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行动方案》提出,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产业和涉海企业的金融支持,拓展以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在建船舶和知识产权等为抵质押担保的贷款产品,推动蓝色信贷、蓝色保险快速增长,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构建蓝色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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