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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稳步回升!浙江省4月装备制造业增长12.3%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2023/5/23 11: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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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兴动能支撑有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分别增长12.3%、7.9%、7.5%和6.9%。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914亿元,增长3.3%。
  4月份,浙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工业生产稳步回升,有效投资稳定增长,消费市场持续回暖,主要经济指标延续回升向好态势。
 
  一、工业生产稳步回升,新兴产业增势良好
 
  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分企业规模看,大、中、小型企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0%、7.3%和6.3%。新兴动能支撑有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分别增长12.3%、7.9%、7.5%和6.9%。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914亿元,增长3.3%。
 
  二、投资增长平稳向好,商品房销售增长加快
 
  1-4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1%,与一季度持平。重点领域投资稳步推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交通、水利和能源投资分别增长20.6%、35.7%和9.3%。项目投资持续发力,同比增长14.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略有回升。1-4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7%,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增长加快,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增长9.0%和19.1%,比一季度分别提升4.1和3.8个百分点。
 
  三、消费市场持续回暖,网上零售需求旺盛
 
  4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3亿元,同比增长23.7%,比3月份提高10.5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2047亿元,增长21.1%;餐饮收入316亿元,增长44.1%。限额以上贸易单位22类商品零售额中,有19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其中,汽车类、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等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8.8%、58.4%、39.2%和21.1%。线上消费需求旺盛,限额以上贸易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42.5%,高于限额以上贸易单位零售额15.5个百分点。接触性消费快速回暖,4月份,全省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增长81.9%和49.2%,分别比3月份提高35.3和14.4个百分点,增速均创年内新高。1-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65亿元,增长9.3%,比一季度提高3.9个百分点。
 
  四、进出口较快增长,新兴市场开拓有力
 
  1-4月份,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为1.56万亿元、1.15万亿元和40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9.8%和4.0%,增速比一季度分别加快3.5、3.7和3.0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开拓有力。对非洲、东盟、拉美、中东进出口分别增长30.8%、17.7%、17.4%和12.8%;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分别增长17.6%和9.9%。“新三样”出口快速增长。机电出口增长11.8%,占比为45.5%,其中,电动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分别增长91.7%、81.3%和32.2%。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2.7%,占全省外贸总值的80.0%。
 
  五、出行充分释放,客货运量增速加快
 
  出行需求充分释放,客运量快速增长。4月份,全省客运量同比增长1.8倍,旅客周转量增长4.2倍,分别比上月加快90.1、290.6个百分点。1-4月,全省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65.4%、96.7%。
 
  货运量持续向好。4月份,全省货运量同比增长11.2%,比3月份加快3.9个百分点。其中,公路货运量增长12.0%,比3月份加快6.2个百分点。1-4月份,全省货运量增长5.1%。
 
  六、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PPI同比下降3.0%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持平,环比下降0.1%。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六升二降”,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食品烟酒类价格分别上涨3.9%、2.1%、0.8%、0.8%、0.7%和0.6%;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2.6%和0.7%。1-4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
 
  4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0%,环比下降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8%,环比下降0.4%。1-4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购进价格分别下降1.9%和3.3%。
 
  总的来看,4月份,全省聚焦经济稳进提质,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但也要看到,总需求不足的制约依然明显,持续回升向好趋势仍需巩固、稳步修复基础仍待夯实。下阶段,全省上下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精准推动“8+4”政策高效落地,着力改善预期、提振信心、恢复和扩大有效需求,全面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以实绩确保主题教育成果取得实效。
 
  (综合处  戴安然)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4)货运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等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杭州海关;价格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其它数据均来自于省统计局。
 
  原标题:1-4月浙江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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