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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江西省关于开展2023年“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5/23 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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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组织开展2023年“5G 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示范场景和示范企业的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设区市大数据局:
 
  为推动“5G+工业互联网”在工业领域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应用,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和《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25年)》(赣府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方向
 
  (一)“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场景。应用场景是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2+6+N”产业领域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示范,形成适用于规模推广的示范场景。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设备协同作业、柔性生产制造、现场辅助装配、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生产现场监测、生产单元模拟、精准动态作业、生产能效管控、工艺合规校验、生产过程溯源、设备预测维护、厂区智能理货、全域物流监测、虚拟现场服务、企业协同合作。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实现企业(厂区、车间)5G网络连续覆盖,5G和工业互联网建设情况较好;采用了以5G、MEC(边缘计算)等新型技术改造内网,开展了5G全连接工厂建设;两化融合基础和成效较好,开展了“5G+工业互联网”应用,至少有2个以上不同类型应用场景,能显著提升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产品服务等能力,支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模式创新。
 
  (三)“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申报区域建设推进机制健全,5G、工业互联网等相关基础设施完善,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产业,有一定数量的企业采用5G专网、工业PON、MEC等新型技术对企业内网进行改造并取得良好成效,有一定数量企业入选国家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相关试点示范项目,有一定数量的“5G+工业互联网”产品或解决方案相关高新技术企业,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参与5G、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打造具有全省、区域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场景和示范企业的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
 
  (二)示范区的申报主体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
 
  (三)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示范方向。
 
  三、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主体结合自身情况确定申报方向,填写相应类别的申报书(详见附件),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报送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
 
  (二)初审推荐。请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于2023年6月5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电子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视情况对入围申报主体进行现场答辩、现场核查,按照程序公示公布名单。
 
  (四)示范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要求的场景、企业和示范区进行培育,示范培育期为2年。在此期间将进行经验总结并推广应用,鼓励申报国家示范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主体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如实填报。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作,充分调动本地区开发区、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发区和企业进行申报。
 
  (三)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推荐的示范场景和示范企业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20个(在汇总表上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名),示范区推荐数量不做限制。
 
  联系人及电话:胡益鑫、沈君玲 0791-88916500;
 
  联系邮箱:jxgxwxxhtjc@jxc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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