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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五大行动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6/3 9: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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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到2025年,全市构建起“万千百”梯次发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万家。
  近日,杭州举行全市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推进会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会上解读了《杭州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激发杭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一起看《行动计划》的特色亮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
 
  到2025年,全市构建起“万千百”梯次发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万家,滚动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00家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1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40家左右,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主体培育、创新引领、数字赋能、要素保障、精准服务等五大行动、18项具体任务。
 
  实施主体培育行动
 
  夯实专精特新发展基础。推动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自主评价,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提供支撑。
 
  强化企业梯次培育。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大产业链企业招引。鼓励区、县(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引及其募投项目落地,给予政策支持。
 
  实施创新引领行动
 
  提升企业创新能级。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和现有企业研发平台升级。
 
  提高硬核科技实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施国家、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力度。
 
  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对将科研成果产业化的企业,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纳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杭州市创新产品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首购、首用新产品、新技术的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奖励。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组建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和志愿者队伍,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
 
  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推动数字化改造升级。遴选一批数字工程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对评定为“链主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夯实数字化服务基础。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行业性、区域性产业大脑应用试点建设。
 
  实施要素保障行动
 
  强化上市培育。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市级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对成功上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政府性引导基金和创新基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投贷联动或直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
 
  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专精特新”专属信贷产品、保险产品。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因重大研发、重大技改、投资扩产等获得银行贷款的,根据企业实际贷款额,按照不超过当年1月份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强化人才支撑。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紧缺人才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首批授权认定企业范围。
 
  强化用地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用地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价。鼓励区、县(市)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租用或购买办公和生产用房给予适当支持。
 
  实施精准服务系列行动
 
  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对接。鼓励“链主企业”采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组织开展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专场活动。
 
  助力企业市场开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展会、论坛活动。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桥梁。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浙江制造”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积极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
 
  推动节能降碳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建设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加强企业培训交流。开展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多层次培训服务。市工信专项资金每年统筹资金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购买第三方机构优质服务产品。
 
  保障措施
 
  为保障《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明确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育监测、加强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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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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