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数据战略成效显著网络安全问题仍是老大难
- 来源:中国智能制造网
- 编辑:未闻花名
- 2017/11/28 8: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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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数据战略成效显著 网络安全问题仍是老大难
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新时代大数据法治峰会——大数据·新增长点·新功能·新秩序”在北京举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在峰会上表示,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逐步成为资源而存在。大数据法治的发展应该从完整科学的立法、服从已实施的法律、培养大数据法律人才三方面抓起。
近几年在国家政策支持以及各方因素退顶下,我国大数据战略已取得多方面成效。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国家八个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促进了具有地方特色产业集聚;另一方面与传统产业融合步伐加快,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此外,一批企业快速成长,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据了解,2016年我国包括大数据核心软硬件产品和大数据服务在内的市场规模达到3100亿元。预计2017年有望达到4185亿元。未来2-3年市场规模的增长率将保持在35%左右。未来5年,年均增长率将超过50%。
在此过程中,相关技术取得进展。在深度学习、人工智能、语音识别等前沿领域,我国企业积极布局,抢占技术制高点。与此同时,法治法规建设也在全面推进。先后制定和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部令第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文件,保障用户隐私和合法权益。
提到法制法规的建设,就不得不提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大数据时代,通过收集个人信息的确有助更好了解用户,推送服务,但收集要有尺度,利用要有规范。
从目前来看,我国大数据产业面临很多问题,涉及从采集到应用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包括数据质量、数据隐私以及数据采集界限等方面,特别是在数据流通上面临“灰色产业链”的拷问。
当前除了《网络安全法》及“两高”对个人信息的司法解释,大数据的监管方式主要靠自律,但针对大数据的种种问题,在行业自律之外,还应当升级监管手段。
首先,要制定行业规范,保证大部分产品和服务标明收集个人信息的初衷、范围、方式方法,甚至要提供一站式的撤回和关闭授权等,对某些越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其次,升级技术安全手段,通过完善“反爬虫机制”以及人机识别等手段,实现对内部网络和数据库的有效维护;后,还要提高相关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安全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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