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烟气自动监控系统
- 来源:
- 2015/11/3 1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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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实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包括:SO2、NOx、HCL、CO、CO2、颗粒物包括含氧量等。
排放:指企业把生产所产生的废气排放到大气中的过程。
连续:指企业的排放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以及本系统的实时监控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监测:指本系统可以实时监测企业对排放的废气中的有害物质是否超标并同时向上级部门自动传输实时监测得出的数据。
系统:指本产品的硬件和控制软件是一个整体。
CEMS的分类
烟气CEMS按测量方式分可分为三类:抽取式监测系统、现场监测系统和遥测系统。
直接抽取式烟气CEMS
烟气通过前端填有滤料并具有防止烟气中水份在管路中冷凝的加热、保温装置的采样管和导气管,整体控温在120~160℃,在烟气进入分析仪前快速除去烟气中的水份,把烟气温度冷却到≤15℃,或比环境温度低11℃后,再进行测定的CEMS。
稀释抽取式烟气CEMS
烟气通过前端填有滤料的“恒流稀释探头”和导气管,经纯净空气稀释的烟气进入分析仪进行测量的CEMS。
现场烟气CEMS
由直接插入烟道或管道安装在探头前端的电化学或光电传感器或发射一束光穿过烟道或管道对烟气进行测量的CEMS。
cems产品的应用
应用该产品必须有国家环保部门的认证证书以及计量生产许可证等,目前主要应用于各种工业废气排放源的连续监测中,包括火力电厂,垃圾焚烧电厂,化工厂,造纸厂等行业,具有很强的适用性,能够在线测量SO2浓度、NOx浓度、CO浓度、颗粒物浓度、含氧量、温湿度、压力和流速等多项气体参数。
cems产品的标准:
以下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1]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2]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4]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5]
大气环境保护标准目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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