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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结构组成灵活,自由拓展,设计、施工、维护简便适应各类现代智能建筑,全面提升工程价值与形象。火灾时,应急标志灯的箭头闪烁发光,提高了标志灯在延误条件下的可见程度和醒目程度;通道内的标志灯依次闪烁指向安全出口,形成导向光流,积极主动的将人群引志安全出口,方向感强,诱导疏散效果明显。
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的设计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
在需要消防作业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柴油发电机房、变电所、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弱电中心机房等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均应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持续时间高于或等于180min,转换时间小于或等于5S.在设计中这部分应急照明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接EPS作第三电源供电。
供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撤退的场所,如疏散楼梯、防烟楼梯前室、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前室、展厅、登录厅、商业场所、车库等场所应设置疏散通道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持续时间应大于30min,转换时间小于或等于5s.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3.5条,工程还需要在展厅等场所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