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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器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完善措施

时间:2018-01-30      阅读:2993

  摘要:衡器作为商业贸易中主要的计量器具,影响着商贸交易往来的便捷性和贸易结算的公平性,因此要加强对衡器计量的检定。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衡器的管理,不断提高检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依据实际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对当前衡器检定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供大家在衡器工作中用来参考。

  计量衡器组成电子衡器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个部分是称体。它有称重装置传力机构(包含称台称架在内)和限位装置,主要是将物体完整地重量信息传递给称重传感器的一种机械系统;第二部分是称重传感器。它主要是把称体传递来的物体重量信息转换成电量输出的一个器件,它转换的电量和物体重量之间一般是呈线性函数关系;第三部分是测量仪表。它又被称为二次仪表,主要是将称重传感器的输出电量经放大处理,然后用数码形式将电量值显示出来的一种装置,测量仪表包含放大器、天界控制器、补偿元件的保护线路、模数转换器和电源灯装置;第四部分是传感器电源。它可以是交流护士直流的稳压、稳流电源,主要是给予称重传感器测量到的桥路馈电一个高稳定度激励电源。

  一、电子衡器计量测定的缺陷

  (一)衡器计量测定的自身问题一般来说,衡器计量的测定工作需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相关部门*或是委托专业的机构来执行,但是专业的机构由于各类规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产生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我国出台的衡器检测规范法律法规存在缺陷。规程科学性较差不合理,使得衡器检测工作无法贯彻落实;规程没能及时的做好更新工作,出现了严重的滞后现象;规程没有真正做到与接轨,阻碍了与的交流。二是现代社會的快速发展,对衡器得要求越来越高,专业机构对相关技术人员得需求量大,经常技术人员还没有接受专业培训就上岗,对检定工作流程不熟悉,在对衡器进行测定时操作不规范。三是经费不足。相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多家衡器生产厂家并没有按照的规定生产衡器,生产商们为了让自己的利益zui大化,而降低衡器生产成本,选取了大量不适合生产衡器的材料,制造出的大量衡器再由高价出售给经营者们,从中获取暴利,严重损害了大量衡器消费者的利益。

  (二)衡器计量测定的执行问题衡器检定环节里,需先确定检测类型,是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强制测定在检查需确定用秤标志,一般检定人员都会忽略对用称标志的各项检查工作,甚至是秤的使用状态检查也被忽略,不能发现卡刀的位置放后现象。使用电子秤时,常会因为电压不符导致零点不停地上下跳变,因此在测定时要求检定人员在电压稳压后再进行检测。电子汽车衡器通常是在室外,受到天气环境的影响,如风力不确定时,容易导致零点跳变不稳,所以要求在风力稳定后再进行检测。但是检测程序中zui严重的问题,如技术人员擅自更改操作程序,没能严格的按照规程执行测定的现象时常发生。

  (三)衡器计量测定的记录问题在衡器检测时,检定记录不仅仅是一份具有法定意义的原始凭证与技术文件,还能为检定结论和出具检定证书做参考依据,更是用来确定衡器管理周期受检频率、周期的合格率及做出适宜调整的重要依据。机构管理方面,因为并没有对检定记录的格式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导致了相关执行结构对测定工作不重视,检定过程不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现象层出不穷,主要表现为记录项目不全、没有检定合格证书编号、记录中没有出现误差数据,甚至出现*记录现象。检测周期方面,在对检测周期进行制定时,检测机构为了缩短检测周期,而提升检测频率,这样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同时也破坏了检测机构的形象。

  二、衡器使用部门躲检、藏检、拒检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衡器使用部门存在着错误观念,为了免出衡器强制检定费用,想尽办法躲检、藏检、拒检,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作为技术监督部门,对于那些需要强制检定的衡器,要向使用部门收取一定的费用,有些部门由于思想观念的问题会有意识地躲避,尽可能少出钱,使那些本来列入强制检定的衡器不能及时地检定。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对那些故意妨碍衡器强制检定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严厉查处,确保列入强制检定范围的衡器能够按规程要求进行检定;二是利用好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掌握一定的计量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积发动群众,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加强对衡器检定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确保贸易结算的公平性。

  三、衡器检定机构相关问题探讨

  在检定机构方面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检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衡器的检定过程还存在着不规范现象;二是有些检定机构的基本设施和检定环境还不够完善;三是检定过程中,还存在着砝码数量不足、种类不齐全、标准器携带不足等计量标准器具配备不全的现象;四是后所发放的证书不规范。为此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检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检定机构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规范衡器检定的业务行为;二是切实加强对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四、强制检定范围相关问题与完善措施

  为了界定强制检定的范围,专门出台了《强制检定目录》,其中列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衡器需要进行强制检定:一是用于贸易结算的衡器;二是用于安全防卫的衡器;三是用于医疗卫生的衡器;四是用于环境监测的衡器。但是,对于衡器的检定来说,仅仅依靠这个目录很难准确判断哪些衡器是强制检定的对象,因为,即便是同一个衡器,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中,它的检定方式就会发生变化。比如,一个工厂中的某一种产品,是由多种配料按照一定的比例合成的,如果这个衡器是用于称量配料的,就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如果同一个衡器被用作仓库的计量工具,那么这个衡器就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这样的问题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强制检定范围的问题,我们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学习,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对衡器进行检定的时候,要根据这一衡器的使用环境,确定其属于强制检定范围还是非强制检定范围。

  作者:薛重喜 来源:魅力中国 2017年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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