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
时间:2011-04-02 阅读:870
根据《*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1年4月3日-2011年4月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二)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一)调4月2日(星期六)的公休日,即: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4月6日(星期三)恢复正常上班。
请各下属单位做好工作安排,集团实行轮休,每个部门每人节日期间可以休息两天。
集团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