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吸入颗粒物的危害
时间:2010-09-17 阅读:2231
大气中的颗粒状污染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或液体微粒。颗粒物污染是大气污染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指进入到大气中的颗粒状污染物质超过了大气环境对其容许量,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对人类生活、生产和身体健康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颗粒状污染物又分为降尘和总悬浮颗粒物。空气中可自然沉降的颗粒物称降尘(粒径大于10微米),而悬浮在空气中的粒径小于或等于100微米的颗粒物统称总悬浮颗粒物(TSP),其中,粒径小于10微米的称可吸入颗粒物(PM10),粒径小于2.5微米的称PM2.5。粒径小于2.5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粒小体轻,能在大气中长期飘浮,飘浮范围从几公里到几十公里,可在大气中造成不断蓄积,使污染程度逐渐加重。
越细小的颗粒物对人体危害越大,粒径超过10微米的大颗粒物可被鼻毛吸留,也可通过咳嗽排出人体,而粒径小于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可随人们呼吸沉积肺部,甚至可以进入肺泡、血液。在肺部沉积率zui高的是粒径为1微米左右的颗粒物,沉积于肺泡高达80%,并且沉积时间也zui长,可达数年之久。这部分颗粒物在肺泡上沉积下来,损伤肺泡和粘膜,引起肺组织的慢性纤维化,致使肺泡的换气机能下降,导致肺心病,心血管病、加重哮喘病、引起慢性鼻咽炎、慢性支气管炎、呼吸困难、肺功能损失等等一系列病变,严重的可危及生命。颗粒物对儿童和老年人的危害尤为明显。
可吸入颗粒物还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是多种污染物的“载体”和“催化剂”,它吸附的物质有硫酸盐、硝酸盐、亚硝胺类化合物、化学农药、金属元素(约20多种,zui多的是铁)及苯并(a)芘等多种芳烃。可见,颗粒物是多种污染物的集合体,是zui危险的污染物,是导致各种疾病的罪魁祸首。据统计,*工业城市人群中的肺癌高发生率和大气中的颗粒物污染有直接关系。
颗粒物污染的另一个特点是能散射和吸收阳光,因而降低能见度。城市尤为严重,它接受的阳光辐射,平均要比乡村少15%―20%。城市儿童所受的紫外线照射量减少,妨碍了儿童体内*的合成,于是肠道吸收钙、磷的机能衰退,使钙代谢处于负平衡状态,造成骨骼钙化不全,成为小儿佝偻病、软骨病的起因。能见度的降低也破坏了城市景观。
造成颗粒物污染的因素很多,除自然因素外,主要包括施工工地扬尘、交通扬尘、燃煤烟尘、裸露地面扬尘、郊区农田扬尘、工业粉尘、柴油车排烟等直接由污染源排出的一次颗粒物,还包括燃煤锅炉与机动车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通过大气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颗粒物。如:二氧化硫转化生成硫酸盐。颗粒物浓度变化除与污染源关系密切外,气象变化也有着极大影响。如:风速、大气稳定度、降水量等等。从连年监测结果看,北京每年6-9月平均浓度zui低,11月、12月、1月zui高,3、4月多风,浓度也较高。
由于总悬浮颗粒物在大气中悬浮时间长,沉降速度慢,难与*自净。减轻污染需增加消烟除尘设施,减少暴露施工和露天堆放垃圾,扩大绿地面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