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联合收割机必须注重安全防护装置
时间:2023-07-01 阅读:372
对于谷物联合收割机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395.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和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中已有明确的规定。为了保障操作者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人身安全,农民朋友在选购联合收割机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 外露回转体必须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例如割台或过桥胶带轮、链轮等运动件都是危险件,应设有安全防护罩,以防止人或衣服与运动件接触而发生危险。
(2) 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防护装置的孔、缝隙的尺寸应小于危险件至防护装置的距离,以防人体接触危险件;容易产生挤压危险的部位应有适当的zui小距离,以保证不该通过的身体部位不能通过这些地方。
(3) 为防止操作者从工作位置跌落,操作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符合要求,当机器作业时工作台应水平,表面应防滑。驾驶台的周边应有挡脚板。防护栏的扶手与工作台之间应有一根横杆。
(4) 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方便地上下机,驾驶员和操作者必须到达的地方应安装梯子和扶手,梯子两侧应设有垂直挡板。
(5) 防护装置应采用合页、插销、铰链或者其他自动结构与机体相连,使启闭方便。如果采取螺栓固定的方法,其拆装很不方便,在收获作业中机手可能拆除不用,从而形成安全隐患。
(6) 机器上所有危险部位都贴有统一的、醒目的、*性的警示图形标志,用以提醒操作者和其他人员在机器运转或保养时对不安全部位的注意,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7) 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必须说明清楚,如提醒用户在无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启动机器、掀开或进入机器内部检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