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DECHUANGXIN 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北京市所在地
击穿电压强度/耐电压电气强度试验仪主要参数:
项目/型号 | ZJC-20E | ZJC-50E | ZJC-100E | ZJC-150E |
输入电压 | 220V 50HZ | |||
电压测量范围 | 交/直流0-20KV | 交/直流0-50KV | 交/直流0-100KV | 交/直流0-150KV |
电器容量(功率) | 2KVA | 3KVA | 10KVA | 15KVA |
过流保护 | 0-50mA | 0-150mA | ||
升压速率 | 0.1KV/S-3KV/S可调 | 0.1KV/S-5KV/S可调 | ||
可试验方式 | 交/直流试验:1、匀速升压 2、阶梯升压 3、耐压试验 | |||
交直流电压测量误差 | 1%≤ | |||
电流测量误差 | 1%≤ | |||
耐压时间 | 0~4H(德标8H或15H)或任意设定 | |||
仪器尺寸(长宽高) | 1000*700*1400mm | 1200*1100*1500mm | 2100*1500*2100mm | |
主机重约 | 150kg | 300KG | 500kg | |
试验电极: | ¢25两个,¢75一个,r3圆角 | |||
可选配: | 高温空气中测试;高温油中测试; | |||
九级安全保护 | 超压、试验过流 、试验短路、安全门开启、软件误操作、零电压复位、试验结束放电、独立保护接地、试验完成后电磁放电 | |||
三色灯报警装置 | (绿灯箱门关闭良好,黄灯开门小心操作,红灯有高压) | |||
接地要求 | 仪器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棒深度1.5-2米。 | |||
与计算机通讯 | 无线蓝牙连接;0-20米; | |||
测试材料 | 绝缘材料 | |||
符合标准 | GB/T 1408.1-2016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 |
击穿电压强度/耐电压电气强度试验仪优势
1、*自动放电;
2、*交流电压、直流电压测试误差1%;
3、*电极支架采用优质环氧板;
4、*软件可连续做10组试验对比;
5、*试验曲线不同颜色,可叠加对比;
6、*软件可设置电流保护功能;
7、*带有主机控制区域,不通过电脑可单独控制主机;
8、*主机带有电压、电流显示功能;
9、*内置排风装置;
10、*内置照明功能;
11、*放电报警装置;
12、*蓝牙远程控制;
13、*三色灯报警装置(绿灯箱门关闭良好,黄灯开门小心操作,红灯有高压);
14、*可实现触摸屏或电脑双重操作;
15、*可实现组合编程,梯度升压的升压和耐压时间可分别单独设置;
16、*U盘下载功能,可以将设备中的试验记录直接下载到U盘中。
包装及标志
1.货物在运输前都应进行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振动。包装不能造成对货物的破坏,破坏的形式包括:划痕、裂痕、脏污等,另外需要增加防潮和防静电处理。包装应牢固可靠,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
2.应在包装箱上标出“怕湿”,“小心轻放”,“向上”等必要的图形指示。包装箱表面按GB191-2008规定标明标志,每个包装箱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1)制造厂名称、厂标和厂址;
2)货物名称、型号;
3)产品批号和出厂日期;
4)包装的数量、重量;
3.货物在包装时应有装箱单,装箱单应至少包括以下的内容:货物的名称、数量、加工批号、出厂的日期等。每件包装件内应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
4.收货标志应给出装运标志、收货地址、收货人、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发货地址、发货人等。
运输
1.我司负责将货物运至采购方zhi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若供货商采用邮寄的方式向采购方交货,则货物在装运后供货商应立即将装货通知单特快专递邮寄给采购方。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货物因为潮湿、振动、碰撞、摩擦等因素造成的任何形式的破坏,包括破裂、划伤、相互位置变化等现象。供货商向采购方运输货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将由供货商承担责任。
质量保证及售后
一、质量保证
1.我司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货物都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我司对合同货物的设计、材料和零部件选购、加工、制造、试验等过程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供货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附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等文件。
3.我司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来进行合同货物的生产和系统的集成。如采用供货商过去从未采用过的新技术,应征得采购方的同意。
4.我司从其他厂商采购货物,一切质量问题由我司负责。
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供、采双方对货物验收之日算起,另有约定除外。
2.在质保期内,由于供货商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系统中断或其余故障,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负责处理缺陷并更换有损坏的部件,且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由此造成的采购方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质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故障部件或货物的免费更换或维修,并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2)货物的现场维护;
3)电话技术支持等。
3.质保期内货物发生故障并由供货商处理完毕后,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自货物重新投运之日起后的12个月。
4.在质保期内,供货商应提供7×24小时响应的技术服务,在需要现场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偏远地区36小时内赶赴现场;在质量保证期后,由于供货商货物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系统停运或中断,供货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负责协助处理缺陷并更换有损坏的部件。对易损部件优先、优惠供应,并提供终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