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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清环保,实在做设备,用心为顾客。
设备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该工艺采用固定式生物填料作为微生物的载体,生长有微生物的载体淹没在水中,曝气系统为反应器中的微生物供氧。由于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微生物固定生长于生物填料上,克服了悬浮活性污泥易于流失的缺点,在反应器中能保持很高的生物量。
该工艺特点:
(1)生物接触氧化法*冲击负荷和水质变化的耐受性强,运行稳定。
(2)生物接触氧化法容积负荷高,占地面积小,建设费用较低。
(3)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泥产量较低,无需污泥回流,运行管理简单。
(4)生物接触氧化法有时脱落一些细碎生物膜,沉淀性能较差的造成出水中的悬浮固体浓度稍高,一般可达到30mg/L左右。
随着污水处理技术不断地发展,近年开发的在国内外普遍应用的工艺有:
1、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工艺
对于处理出水zui终进入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应加强其处理效果,提高SS的去除率,减少消毒剂用量。加强一级处理效果宜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以加强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技术。40张床位医院污水处理方案
(1)工艺流程
对于综合医院(不带传染病房)污水处理可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的工艺。通过混凝沉淀(过滤)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50张床位医院污水处理方案
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流程(略)
医院污水经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进入接触池进行消毒,接触池出水达标排放
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2)工艺特点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可以提高处理效果,可将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去除,提高后续深化消毒的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其中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投资费用。60张床位医院污水处理方案
(3)适用范围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适用于处理出水zui终进入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
2、二级处理工艺
(1)工艺流程说明
二级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池→生物氧化→接触消毒”。医院污水通过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好氧池进行生物处理,好氧池出水进入接触池消毒,出水达标排放。70张床位医院污水处理方案
调节池、生化处理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焚烧。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二级处理工艺流程(非传染病和传染病污水)
(2)工艺特点
好氧生化处理单元去除CODcr、BOD5等有机污染物,好氧生化处理可选择接触氧化、活性污泥和高效好氧处理工艺,如膜生物反应器、曝气生物滤池等工艺。采用具有过滤功能的高效好氧处理工艺,可以降低悬浮物浓度,有利于后续消毒。
(3)适用范围
适用于传染病医院(包括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和排入自然水体的综合医院污水处理。医院污水处理方案
格栅
在污水处理系统或水泵前宜设置格栅,格栅井与调节池可采用合建的方式。
1、传染病医院的格栅应选用自动机械格栅;在普通医院宜选用自动机械格栅(小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手动格栅)。
2、格栅井应密闭,设置通风罩,收集废气以进行集中处理;
3、栅渣与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等一同集中消毒,外运焚烧。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4、设计应遵循《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87(1997)等有关规定。
4.1.4 调节池
1、医院污水处理应设调节池。连续运行时,其有效容积按日处理水量的30~40%计算。间歇运行时,其有效容积按工艺运行周期计算。
2、调节池宜分二组,每组按50%的水量计算。
3、调节池应采用封闭结构,设排风口,防沉淀措施宜采用水下搅拌方式。
4、调节池产生污泥定期清淘,与污水处理产生污泥一同处理。
4.2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
加强一级处理效果宜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以加强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技术。
医疗污水排放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排放要求
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3、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30张床位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设计方案
6、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7、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0.5mg/L。
序号 | 控制项目 | 标准值 |
1 | 粪大肠菌群数(MPN/L) | 100 |
2 | 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3 | 肠道病毒 | 不得检出 |
4 | 结核杆菌 | 不得检出 |
5 | PH | 6-9 |
6 | 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 (mg/L) *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
60 60 |
7 | 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 (mg/L) *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
20 20 |
8 | 悬浮物(SS) 浓度 (mg/L) *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
20 20 |
9 | 氨氮(mg/L) | 15 |
10 | 动植物油(mg/L) | 5 |
11 | 石油类(mg/L) | 5 |
1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5 |
13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14 | 挥发酚(mg/L) | 0.5 |
15 | 总氰**(mg/L) | 0.5 |
16 | 总汞(mg/L) | 0.05 |
17 | 总镉(mg/L) | 0.1 |
18 | 总铬(mg/L) | 1.5 |
19 | 六价铬(mg/L) | 0.5 |
20 | 总砷(mg/L) | 0.5 |
21 | 总铅(mg/L) | 1.0 |
22 | 总银(mg/L) | 0.5 |
23 | 总A(Bq/L) | 1 |
24 | 总B(Bq/L) | 10 |
25 | 总余氯1)2(mg/L) (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 0.5 |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
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 控制项目 | 排放标准 | 预处理标准 |
1 | 粪大肠菌群数(MPN/L) | 500 | 5000 |
2 | 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 |
3 | 肠道病毒 | 不得检出 | - |
4 | pH | 6-9 | 6-9 |
5 | 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 (mg/L) *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
60 60 |
250 250 |
6 | 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 (mg/L) *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
20 20 |
100 100 |
7 | 悬浮物(SS) 浓度 (mg/L) *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
20 20 |
60 60 |
8 | 氨氮(mg/L) | 15 | - |
9 | 动植物油(mg/L) | 5 | 20 |
10 | 石油类(mg/L) | 5 | 20 |
1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5 | 10 |
12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 |
13 | 挥发酚(mg/L) | 0.5 | 1.0 |
14 | 总氰**(mg/L) | 0.5 | 0.5 |
15 | 总汞(mg/L) | 0.05 | 0.05 |
16 | 总镉(mg/L) | 0.1 | 0.1 |
17 | 总铬(mg/L) | 1.5 | 1.5 |
18 | 六价铬(mg/L) | 0.5 | 0.5 |
19 | 总砷(mg/L) | 0.5 | 0.5 |
20 | 总铅(mg/L) | 1.0 | 1.0 |
21 | 总银(mg/L) | 0.5 | 0.5 |
22 | 总A(Bq/L) | 1 | 1 |
23 | 总B(Bq/L) | 10 | 10 |
24 | 总余氯1)2)(mg/L) | 0.5 | - |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一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 mg/L。 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