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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A-23T/D生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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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地埋式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合格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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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埋式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合格厂家
峻清环保公司所研制的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要求:根据安装图就位,各箱体依次就位,箱体的位置、方向不能放错,互相间距必须准确,并连接好管道。 在设备内注入清水,检查各管道有无渗漏,若无则箱体四周覆土,直至设备检查孔,并平整地面。把电控箱控制线与水泵接通,电控箱与电源接通,接线时注意风机、电机的转向,必须与风机所指方向相同。
环境保护、劳动定员及安全生产和节能
1、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不能影响周围环境,应充分注意环境的美化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因此对环境保护方面作如下考虑:
(1)污水处理站中产生异味较大或产生噪音的工段,如接触氧化池、污泥干化池等在总体上尽可能安置在下风向,并远离厂前区。
(2)尽可能增加站区绿化面积,站区绿化利用道路两侧的空地、构(建)筑物周围和其他空地进行,沿站区围墙内侧布置吸抗性强的灌木,逐渐形成隔离带。
(3)水泵和其他噪音源的控制参照“GBJ87-85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除选用低噪音设备外,采用工程措施如机房和值班室分隔开以及对设备基础加设减振措施等有效防噪措施。
2、劳动定员
120吨/天洗澡合冲厕所废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实行365天/年工作制。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依据建设部编制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修订),同时考虑到提高自动化水平,当自动运行出现故障时,可以切换至手动模式,因此,暂定污水处理站定员1人。
3、安全生产
在污水处理站中,污水和污泥中含有许多有害的化学物质和生物成分,如不加以足够的重视,将会对操作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在本方案设计中已经考虑了相应的措施,将污水处理站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对环境的污染可控制在低限;另外,本工程所有设备采用全自动运行,大大减少了操作工人的劳动强度。除了对本污水处理站的操作工人、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制订必要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外,设计中考虑以下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
(1)各处理构筑物走道或临空走道设置保护栏杆,其走道宽度、栏杆高度和强度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
(2)对于较深的水池,检修时需对水池换气,满足劳动保护的换气要求,然后才可以进行操作检修。
(3)鼓风机房设置通风系统。
(4)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及防护均需要满足电器设备有关安全规定,留有足够的安全标准距离。
(5)水泵、风机、电机等容易产生噪音的设备需要设置有效的隔声措施。
4、节能
污水处理站中有大量耗电设备,在设计及设备选型时,要把节电、节能作为一个重点考虑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本工程选用效率高,能耗低的*设备和器材,在运转中使水泵的工作点位于高效率区,以节省能耗。
(2)在高程布置中,尽量减少水头损失,降低水泵提升高度。通过精心设计,使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布置紧凑,水流通畅,从而使水头损失降低到低点,节约能耗。
(3)采用*的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各种设备根据水量、水质的变化自动调整运行状况,保证整个处理系统在经济的状态下运行,从而降低日常管理和运行费用。
5、绿化
污水处理站是污水集中处置的地点,重视并搞好污水处理站内及周边环境的绿化不仅可以改善景观,还能减少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拟在污水处理站内加强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吸收气味,在污水处理站四周种植宽带常青乔木,并间杂灌木作绿化隔离带,保证绿化面积大于30%。
安装、调试、试运及验收
1. 本设备由供方进行安装、调试,并向需方提供图纸及说明书。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有需方现场技术人员情况下进行。重要工序须向需方详细说明,并指导需方现场人员。
2. 整个安装必须符合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3. 本工程设备安装完毕,需进行清水试验。
4. 供方应指导需方人员进行设备现场操作及调试,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问题。
5. 在不影响本工程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缺陷,需方则签署初步的验收证书。
6. 设备在试运行稳定15天后,设备无明显质量问题,水质经环保有关部门监测达标后,由需方组织验收并向供方出具终验收证明。
7. 未尽事项应由合同体现。
技术服务
1.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供方派安装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培训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的演示等。
3.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内容。
4.供方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5.凡与本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的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费用。
6 .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需方可以有调整人员,改动人数的权利.
7.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安装、调试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8.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在合同订立后由供、需双方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