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上海市所在地
雷韵自产自销各类实验室仪器,土木工程仪器等,我们拥有专业的技术研究团队,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生产经验丰富,*供应、*包邮。江浙沪免费送货上门。
订购——180 1938 5785 / 021-5512 1621 :2480 3714 09 罗焕
LD-63.5N触探仪供应信息,重型触探仪,触探仪
重型触探仪铁路是上海雷韵试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自行研发的新一代实验仪器。
欢迎您选用上海雷韵试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自行研发的仪器设备,这里向您提供的各种设备,我们可以保证它是国家高品质的产品。我公司不仅负责免费咨询各种有关问题,提供与各种有关的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还备有一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的售后服务队伍,产品一经售出,便根据用户要求的日期,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免费到现场指导安装,帮助用户现场调试,指导负荷试验及试运转,培训操作人员。
LD-63.5N触探仪供应信息,重型触探仪,触探仪 主要技术参数:
重型触探仪
锤重:63.5kg
落高:760mm
贯入深度:3600mm
锤角:60°
锤角贯入直径:74mm
LD-63.5N
重型触探仪为规范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等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重型触探仪规定适用于不适宜土埋深在3m以内拟作清除处理措施的判定依据和设计基础。
重型触探仪采用标准贯入仪作为设计勘察过程中的地基承载力参数采集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与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作为基本的试验工具。重型触探仪铁路
重型触探仪基本规定
1、路堤施工期荷载只考虑路堤自重;营运期荷载包括路堤、路面自重及行车荷载,其中行车荷载只考虑静荷载,并按等效静止土柱作用考虑。
2、行车荷载: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公路Ⅰ级标准;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公路Ⅱ级标准。路面结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总厚度78cm考虑;二级公路按总厚度55cm考虑;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总厚度40cm考虑。重型触探仪铁路
3、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f0分析:当路堤高≤2.0m时,按公路路床稳定性压实度强度要求考虑。计算荷载:路堤高≤2.0m时,按营运期荷载计算;路堤高>2.0m时,按施工期荷载计算。路堤基底自重应力按zui大应力考虑。
4、地基承载力测试采用下列三种常用的动力触探试验设备,其相关参数如下表:重型触探仪铁路
重型触探仪仪器类型 锤重(Kg) 探头面积(cm2) 探头锥角 锤自由落距(cm) 记录方式 导杆直径(mm)
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 10±0.2 12.6 zui大直径4cm,锥角60° 50 连续贯入30cm的锤击数N30 25
标准贯入仪 63.5 对开式贯入器长70cm、外径51mm、内径35mm 76 连续贯入45cm,记录后30cm贯入锤击数N 42
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 10.35±0.2 5 锥角90°,zui大直径25.2mm, 50 连续贯入20cm的锤击数N20 20重型触探仪铁路
重型触探仪技术标准及应用说明
1、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见表一、表二、表三:
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 表一
路堤高度
(m) 0~2 2~6 6~8 8~12 12~16 ≥16
地基承载力要求重型触探仪铁路
f 0 (kPa) ≥130 ≥125 ≥130 ≥145 ≥155 ≥170
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30(击) ≥18 ≥17 ≥18 ≥20 ≥21 ≥23
标准贯入试验击数N(击) ≥5 ≥4 ≥5 ≥5 ≥6 ≥6
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20 (击) ≥10 ≥9 ≥10 ≥11 ≥12 ≥14
二级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 表二
路堤高度重型触探仪铁路
(m) 0~2 2~6 6~8 8~12 12~16 ≥16
地基承载力要求
f 0 (kPa) ≥125 ≥120 ≥125 ≥130 ≥145 ≥160
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30(击) ≥17 ≥16 ≥17 ≥19 ≥20 ≥22
标准贯入试验击数N(击) ≥4 ≥4 ≥4 ≥5 ≥6 ≥6
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20 (击) ≥9 ≥8 ≥9 ≥10 ≥11 ≥13
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 表三
路堤高度重型触探仪铁路
(m) 0~2
我们相信您的眼光,因为我们“用心制造每一台设备”!
我们“保修一年,终身维修”,质量不靠谱,谁敢保修一年???
我们来自上海,我们为质量而存!!!
我们对所有购买我们产品的人负责!!!
我们的销售部人员,会在看到信息*时间回复您!谢谢!
——18O 1938 5785 / O21-5512 1621 销售部罗焕
公司: 2480 3714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