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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坚:中国光伏企业不能再走老路

发布时间: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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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控摘要: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0日在北京回顾业已谈判解决的中欧光伏摩擦案时表示,中国光伏企业不能再走“传统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低价销售的老路”。
  
  姚坚是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专题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12月5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对于光伏案件的结果。至此,该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一场规模的贸易战得以消弭于无形。
  
  “此案可以追溯到一年前。在去年9月—11月之间,欧盟业界对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先后提出了反倾销、反补贴的诉讼调查,今年7月份,双方达成了价格承诺。”姚坚介绍称,“这期间既有双方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包括中国领导人直接做工作,也有业界极大的努力。”

  
  姚坚指出,该事件之所以引发高层关注和业界努力,主要原因在于该案“是中国见到的大的一起贸易摩擦,涉及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和40万人的就业。”
  
  姚坚透露,迄今为止,共有121家对欧盟出口光伏产品的中国企业参与了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组织的对欧光伏价格承诺谈判,双方通过历时42天的价格谈判达成了价格承诺,同意以不低于某一个价格出口到欧盟市场,涉及金额占中国对欧盟调查期内出口规模的79%。
  
  “双方达成了一个合理、妥协、折中的价格,这代表绝大多数光伏出口企业的利益。”姚坚介绍说,另外还有十几家配合调查的合作企业没有参与上述价格承诺,后者从本月6日起对欧出口要承担约47%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叠加关税率。同时,不合作企业要承担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约为67%。
  
  姚坚指出,此举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使中国光伏企业摈弃传统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低价销售的老路。他还指出,上述价格承诺“大大提升了中国光伏企业通过盈利,不断提升制造的能力和水平”。
  
  普遍认为,中国光伏业之所以在美欧市场接连遭遇狙击,与其自身产能过剩、粗放式发展及恶性竞争不无相关,美欧“双反”的阵痛后,中国相关产业也在积极反思中改进。
  
  “对于欧盟市场来说,它通过中国适中的价格出口,能够保持环境产品的进口,有助于实现其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姚坚称。
  
  姚坚还指出,上述案例表明,今后中国遇到贸易摩擦、贸易争端时,通过协商合作,达成共识,或将成为一个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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