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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无限助推我国能源结构迈向清洁低碳

来源:
2016/6/3 9: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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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弃风弃光”现象为严重,已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大绊脚石,也是完成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减排承诺的巨大障碍。
  【中国智能制造网 智造快讯】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以年均3.6%的能源增速保障了国民经济7.8%的增速,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2%。在能源结构方面,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增长1.4倍、2.6倍、4倍和168倍,带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了2.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推动能源转型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但随着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开始面临巨大压力。其中“弃风弃光”现象为严重,已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大绊脚石,也是完成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减排承诺的巨大障碍。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亿元。而今年一季度全国弃风情况愈发严峻,弃风电量高达1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亿千瓦时,已超过去年弃风总量的一半,平均弃风率为2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且“三北”地区平均弃风率逼近40%。相比之下,我国弃光现象较为乐观。2015年,我国全年累计弃光电量为46.5亿千瓦时,“弃光率”12.6%,全部集中在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四省区。
 
  针对当前严峻形势,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定并公布了弃风、弃光地区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及相关结算和监管要求。《通知》作为落实今年3月24日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核心措施,为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供了具体措施和手段,为走出可再生能源产业面临的大困境提供了有效途径,为实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自主减排承诺奠定了基础。
 
  此外,据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显示,“十三五”时期,围绕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的构建我国将采取多方面举措:
 
  一方面,坚持系统优化,提高能源协调发展水平。结合区域战略的实施,优化高耗能产业和能源开发布局,西部地区提高能源就地消纳比例,东中部地区加快高耗能产业转移,降低对远距离能源输送的依赖。同时,要推动能源协同发展和互补利用,大幅减少弃水弃风弃光限电问题的发生。
 
  另一方面,坚持绿色低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大规模、不合理、粗放利用煤炭是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双控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进重点地区煤炭减量替代,加快重点领域用能变革,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与此同时,坚持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着眼于优化我国能源供应结构,大力提高清洁能源供应比例。坚持创新驱动,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聚焦推动能源重大变革的技术,积聚优势力量,超前部署加大科技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在《通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影响下,风电与光伏消纳问题将得到暂时解决,但在全国电力大范围过剩的环境下,要想根治“弃风、弃光”顽疾,应政企结合,多项政策共同作用,减缓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光伏建设,同时争取在其他市场前景相对广阔的城市进行布局,才能避免弃风、弃光问题的长期存在,才能推进我国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革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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