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与机遇
——以商业银行物联网金融业务为视角
- 来源:银行家-平安银行行长
- 2016/2/16 1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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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金融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定、行业标准、司法判例等配套的立法和司法环境。因此,为了构建良好、稳定的法律制度环境,我们对物联网金融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分析,并尝试提出建立和完善物联网金融基础法律体系的有关建议。
物联网金融的诞生及未来发展
物联网金融是打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全新的金融生态模式
物联网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气体感应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协议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在用户尚未意识到的情况下完成信息的搜集,使物在脱离人的状态下仍然可以获得感知或者被感知的能力,物理世界与网络(虚拟)世界被打通,形成高度智能化的互动反馈。物联网这种全新的架构体系,让虚拟经济从时间、空间两个纬度上全面感知实体经济行为,准确预测实体经济走向,由此便催生出了一种全新的金融生态模式,即物联网金融。
物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均不相同,传统的金融模式偏重于实体经济,而互联网金融更多侧重于虚拟化的网络金融且只能实现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二流合一,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都无法解决目前金融信用体系存在的根本问题,即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对实体企业有效掌控的问题。而物联网金融建立在实体经济已有的智能化、网络化基础上,可以连接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每一个环节,可以达到资金流、信息流和实体流的三流合一,可以达到立体化、地掌握实体经济动态的目的,全面降低虚拟经济的风险,提高对实体经济风险的掌控度,这种全新的金融模式必将深刻而深远地变革银行、证券、租赁、保险、投资等众多金融领域的原有模式。
物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变革影响和未来发展机遇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可以依托物联网技术,变革银行的信用体系、防范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效能及改善客户体验。
银行信用体系更加客观化,逐步实现从主观信用走向客观信用的转变。由于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节,银行业金融机构缺乏对实体企业有效掌控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银行呆坏账一直高居不下。现行的信用体系是由银行人员通过调研企业运营情况并进行信用评级,再给予企业融资支持,决策更多地还是依赖于主观判断和经验积累,因此一定程度上是主观信用模式。而通过物联网可以为银行建立起客观信用体系,生成的是客观的信息数据,将帮助银行打造全新的商业模式,例如物联网可以帮助银行实时掌控贷款企业的采购渠道、原料库存、生产过程、成品积压、销售情况,甚至用户使用情况,可以帮助银行开展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预警,全面了解企业,定制服务,提高风控水平。
降低动产质押融资风险,撬动动产融资蓝海。物联网金融基于物联网技术赋予动产以不动产的属性,实现对动产无遗漏环节的监管,达到实质控制货物的目的,极大地降低动产质押的风险。例如在大宗商品质押融资中,物联网可全过程、全环节地防范重复质押、虚假质押、货物权属不清等一系列动产监管中的风险。物联网金融模式中的动产质押业务将深刻改变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控制有关融资风险,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而撬动动产融资的一片蓝海。
零边际成本的金融行为,覆盖各产业领域。得益于“物联网 大数据 预测性算法 自动化系统”,采集企业信息的边际成本近乎为零,服务长尾客户再无边界限制。物联网金融可实现全过程电子化、网络化、实时化和自动化,能大大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对于各产业领域的差异化信贷需求,银行能够做出更加及时、准确的反应,同时银行在数据管理平台可以提供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企业信用评价等中间业务服务,银行与企业的联系更加密切,覆盖全产业的金融服务将变得更为智能、便捷且可以节省成本。
基于以上物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变革影响,当物联网技术大规模应用推广以后,将更加丰富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形态,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首先,作为物联网金融业务的起点和基础,商业银行的动产融资业务将再次蓬勃发展,通过物联网技术,商业银行可以对动产进行实时监控,监管由被动变为主动,由事后追踪变为事先管控,商业银行的动产融资业务将迎来更安全的环境,这是商业银行物联网金融发展的阶段。其次,在物联网技术实现了对动产的严密监控后,则可以建立新型的物联网仓单,传统的实物监管融资将变成更加规范、便捷、和安全的单证化融资,建立了物联网仓单,进而可以大幅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方式的根本转变,这是商业银行物联网金融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后,在第三个阶段,在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前提下,各产业的所有生产、交易的各个环节都将物联网化,商业银行将可以提供覆盖所有产业环节的的、定制化的物联网金融服务。未来,随着我国产业升级的逐渐加速,各个产业领域都将物联网化,物联网金融将全面覆盖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物联网金融将同步改变上下游的商业模式和融资结构,地满足产业升级换代过程中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商业银行的物联网金融业务将随着产业升级而呈现指数式的增长,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物联网金融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
物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需要依赖良好、稳定的法律制度环境。比如物联网金融领域的动产融资业务,我国虽然已制定了《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但均是基于目前和过去的技术条件和经济社会现实状况而制定的规则,对于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和物联网金融的新业务形态,目前与之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制度、监管规则、行业标准、争议解决机制、应急举措等确实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具体来说,比如动产被物联网技术赋予不动产属性后的登记问题,电子仓单的登记问题、客观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问题、物联网金融数据作为电子证据的效力问题及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
物联网金融动产融资登记的法律问题
作为物联网金融业务的起点和基础,商业银行动产融资业务的发展尤为重要,甚至起到基础性和决定性的影响。然而,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疲软等因素影响,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动产行业纷纷陷入调整,尤其是在抵质押担保授信业务中,因动产货物的流动性、同类货物存放地相近易混同或无法有效分割(如多个客户的煤炭堆放同一港口)、物流监管方或出质人道德风险等业务特性,占有交付的公示方式隐蔽性强且公示效果差,常发生如权属不清、重复出质等因公示方式造成的问题或争议,严重影响债权人的担保权利,不利于交易安全及信用体系的建立,金融机构难以继续为拥有动产质押物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为实体经济提供动力。
物联网技术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引入物联网传感设备实现标的物的特定化,实时监测标的物的变化、实现监管过程的透明化和可视化,赋予了动产以不动产的属性,优化商业银行对动产抵质押物的有效管控,降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提升预警时效性,降低了有关法律风险。物联网技术和物联网金融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动产的特定化问题,但即使解决了动产特定化的问题后如果银行仍然仅仅依赖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管保障质权,仍然存在公示力不足、隐蔽性强的问题,其他潜在的权利人仍然无法完全掌握动产占有的权属状态,对于重复质押、货权不清等问题仍然无法完全解决,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登记的方式对占有的状态进行公示和确权。
因此,利用物联网技术将动产特定化并辅以动产登记制度作为一种辅助的公示方法,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上述困难和挑战,便于交易主体直观了解质物权利变动状态,增强交易安全性。目前我国在法律制度层面,对于动产登记只做了原则性规定,且只在动产抵押中有所体现,同时也缺乏具体的登记制度和规则,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有关的法律问题
互联网金融已在国家鼓励下蓬勃发展,推动改变着传统的金融消费习惯,但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特点,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问题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已密集出台了多项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概念范畴、规范主体、责任主体、实名注册、公民权利、行政主体、侵权责任等问题;2013年,工信部也出台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对信息的范围、收集和使用规则、安全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2014年新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物联网技术和物联网金融而言,物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让万物互联,高度智能化、便捷化、定制化催生智慧金融,因此物联网金融是“生态制胜、数据为王”的,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可能也将从客户为中心过渡到以信息数据为中心,信息数据驱动将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并且,物联网产生的数据和互联网产生的数据也不在一个级别上,按照当今上网用户人数统计,至少10亿人可以进入互联网并留下数据信息,但如果没有物联网,即使所有地球人都上互联网,平均每人几台上网设备,几百亿已经是极限了,但在物联网时代,每一个物件都可以上网,每一个物件都可以控制,这个数量远远不是几百亿的级别,这样的数量带来的数据和信息的激增对于网络冲击的冲击是天翻地覆的,因此必然会带来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和保密问题,试想,有一天我们身边所有的物件都拥有或多或少的智能,所有信息数据都被物联网系统所掌握,将会给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带来多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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