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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

来源:“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2026/7/8 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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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现组织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印染行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根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号公告)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印染企业申报和初审工作。
 
  二、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参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中《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满足各项条件后,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三、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3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5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四、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企业2023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将函询情况附后),必要时可赴现场或委托市县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
 
  五、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做好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管理,鼓励支持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自评,对有《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况的已公告企业,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
 
  六、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6年8月14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申请材料电子版发chenxuan@miit.gov.cn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附件:
 
  1.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7月5日
 
  联系方式:
 
  消费品工业司 010-68205660
 
  中国印染行业协会 010-85229329 (材料填报咨询)
 
  刘添涛  1550105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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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1.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docx 2.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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