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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

来源:仪表网
2024/12/17 16: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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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2月13日,开普检测(003008)公告,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55,725.59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77,557.5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8,941,719.06元。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的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实施第三季度分红,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00,000.00元(含税)。加上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6,400,000.00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比例为92.89%(以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开普检测表示,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同日,开普检测披露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规划,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0%,或不低于0.80元/股。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资料显示,开普检测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按照检测对象划分,公司的检测业务分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检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开普检测已拥有电气、新能源、仿真、安全及环境、自动化及通信、电磁兼容等6个专业检测实验室,两个综合性检测基地(许昌总部及珠海开普),具备电气性能、电磁兼容、通信规约、动态模拟、软件和信息安全、可靠性、气候环境、机械环境、低电压穿越试验等全方位的检测能力。
 
  2024年前三季度,开普检测营业收入为1.63亿元,同比增长2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7.76万元,同比增长19.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33.73万元,同比增长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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