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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安全治理意见,力保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来源:仪表网
2024/12/4 13: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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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专门就全方位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治理出台的政策文件,旨在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专门就全方位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治理出台的政策文件,旨在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近年来,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占比不断提升,电力系统的结构和形态正发生深刻变化。《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应对这些新变化带来的安全挑战,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意见》提出了四个坚持原则:一是坚持安全共治、系统管控,构建权责对等、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二是坚持聚焦重点、助力转型,提升源网荷储各环节安全治理能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是坚持改革引领、创新赋能,以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电力安全治理一揽子措施增强安全治理效能;四是坚持立足行业、服务大局,加强电力安全治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协同。
 
  在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方面,《意见》通过提升议事协调层级等方式,更好发挥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级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委会)作用,构建上下联动、互相支撑的电力安全治理组织领导体系。同时,明确了电网调度机构、电力企业和各类并网主体的安全责任,提出协同打造共同而有区别的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在增强电力安全治理能力方面,《意见》针对大电网、配电网、发电侧和用电侧提出了具体的风险管控要求。例如,提升大电网风险态势感知能力,科学安排运行方式;推动大电网安全风险识别、监视、控制体系向配电网延伸;加强新工况下发电机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用户接入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审查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完善电力安全治理措施和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的举措。包括坚持统一调度、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技术监督、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坚持科技兴安、推进文化育安等方面。在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方面,《意见》围绕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强化安全信息共享、严格事故调查、优化监督管理方式等提出了具体举措。
 
  为确保《意见》的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将牵头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电力安全治理支撑体系,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各相关部门及单位也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制定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任务。同时,电力企业将加强任务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总结评估,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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