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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布

来源:仪表网
2024/7/18 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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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推进存量煤电机组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的低碳化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一、明确改造与建设方式
 
  《行动方案》提出了三大主要改造和建设方式,以显著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
 
  1、生物质掺烧:该方式将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通过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实现燃煤消耗的减少和碳排放的降低。改造后的煤电机组将具备掺烧10%以上生物质燃料的能力,显著提升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2、绿氨掺烧: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再将其掺入燃煤机组中替代部分燃煤。改造后的煤电机组将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的能力,进一步降低燃煤消耗和碳排放。
 
  3、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采用先进的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并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实现其再生、提纯和压缩。同时,推广二氧化碳的地质利用和化工利用技术,如二氧化碳高效驱油、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并在适宜地区实施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以永久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排放。
 
  二、细化改造与建设要求
 
  为确保改造和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行动方案》还明确了以下要求:
 
  1、项目布局:优先支持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经济基础较好、地质条件适宜的地区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对于生物质掺烧项目,要求所在地具备长期稳定可获得的生物质资源;对于绿氨掺烧项目,则要求所在地具备可靠的绿氨来源和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而实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项目,则需考虑所在地及周边是否具备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场景或长期稳定的地质封存条件。
 
  2、技术创新与示范: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的转化应用,为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探索有益经验。同时,通过示范项目的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和建设经验,带动整个煤电行业的低碳化转型。
 
  3、政策支持与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为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强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改造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效的显著体现。
 
  随着《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深入实施,中国煤电行业将迎来一场深刻的低碳化变革,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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