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开展2024年江西省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监督抽查
- 来源: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2024/6/12 10:09:54
- 23030
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根据农机鉴定管理相关规定,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决定对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部分农机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依据
(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
(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
(三)《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
(四)《江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赣农规字〔2020〕1号);
(五)被检查农机产品对应的推广鉴定大纲。
二、时间安排
监督抽查工作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监督抽查内容
(一)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检查应依据产品鉴定时所采用大纲。
(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抽查对象
监督抽查对象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抽查工作具体由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与推广监测处(以下简称“中心农机推广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抽查组,明确责任分工,保证每次参与监督抽查人员至少为2人。
二要规范检查行为。坚持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法,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监督抽查员。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前必须签订《监督抽查员承诺书》,工作中应坚持科学、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认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准确记录检查结果,不得向被监督抽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做好情况汇总和资料归档。全部工作结束后,中心农机推广处要及时汇总监督抽查结果、形成报告,并于11月15日前公布,并做好《监督抽查员承诺书》、《监督抽查报告》和相关记录材料的存档工作。
联系人:质量监测科杨卫平,0791-83955302。
附件:2024年江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监督抽查任务表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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