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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展新型储能:允许向电网送电获容量电价补偿!

来源:OFweek储能网
2024/5/28 15: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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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加快完善新型储能领域市场化机制的建议》中提出了建立新型储能容量租赁市场、制定容量租赁指导价、建立容量电价补偿机制等建议。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新型储能技术作为连接新能源与传统电网的关键纽带,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广东在新型储能领域的探索和实践,无疑将对全国乃至全球的能源转型产生深远影响。
 
  日前,广东刊发三位人大代表关于发展新型储能的建议,其中关于市场机制、补贴标准等多项建议引发市场热议。
 
  《关于加快完善新型储能领域市场化机制的建议》中提出了建立新型储能容量租赁市场、制定容量租赁指导价、建立容量电价补偿机制等建议。这些建议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合理定价,为新型储能产业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此外,该建议还将补贴与电化学储能的关键性能指标相挂钩,如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安全性,以促进技术发展。
 
  《关于大力推动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应用的建议》则强调了网侧储能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储能电站的年调度使用次数、长时新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等,以增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市场机遇:规模化应用与投资经济性
 
  新型储能电站的规模化应用是实现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目标的关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但也指出了潜在的产能过剩、需求增速放缓等问题。因此,加大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力度,是应对市场风险、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
 
  市场机遇还体现在投资经济性的提升上。通过综合运用容量电价、租赁电价、电量电价等机制,可以不断提升单一储能电站的经济性,增强市场信心。同时,探索“一站多制”机制,即一个储能电站可以提供多种服务,也是提升投资经济性的有效途径。
 
  面临的挑战:产能过剩与市场预期不稳定
 
  尽管政策推动和市场机遇为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但产业仍面临一些挑战。产能过剩现象的出现,要求通过扩大应用来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市场预期的不稳定,部分原因是由于政策指导性和持续性不强,以及经济性不强不稳。
 
  为了推动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省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广东电网公司完善相关项目审批规定,并健全电网侧储能电站参与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的管理机制。此外,建议出台政策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合理拉大峰谷电价差,为用户侧储能电站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展望未来,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需要政策、市场和技术三方面的协同推进。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可以激发产业活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同时,技术创新和突破也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这三方面形成合力,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才能在新能源转型的大潮中乘风破浪,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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