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4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2024/4/19 8:51:57
- 20587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农机)局(中心、站),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2024年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重要一年,抓好农机化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农机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全国农机装备补短板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锥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紧紧围绕助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全力提升农机应急救灾能力等重点任务,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惠农政策,强化农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强有力的装备支撑。力争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4.5%以上。
一、聚焦粮油单产提升,规范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出台《2024-2026年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调整优化补贴分类归档,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适当提高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以及高端、复式、智能产品和农业生产救灾机具的补贴标准。积极支持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机具购置储备。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强化补贴实施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二)创新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积极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试点补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发挥农机鉴定机构、农机科研院所等作用,畅通急需急用机具补贴“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机购置叠加补贴和作业补贴试点。
(三)深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保障报废更新补贴资金需求,优先扶持粮食生产机具报废更新,加快老旧收获、插秧、植保、脱粒等机械淘汰升级。积极发挥省级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部分急需淘汰农机具实施省级报废补贴。提升政策实施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强化实施情况调度,做好进度通报。提高报废更新补贴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绩效考核中分值占比,全年报废机具不少于2000台套,加强政策实施风险防控,提升政策实施效率和覆盖面。
二、聚焦农机工业振兴,深入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
(四)稳步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强化对33个农机装备补短板核心技术应用攻关项目的日常监管和调度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开展33个项目的阶段性评估和项目验收工作。力争突破3-5项制约农机化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3-5个“专精特新”的农机样品、样机,集成组装和落地转化一批助力湖北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果。着眼于农业急需、农民急用,积极谋划新一轮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努力补上农机领域突出短板,实现农业机械稳链强链。
(五)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重点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升单产、大豆油料生产水平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发布农机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高性能精量播种机、轻简型玉米收获机、移动式烘干机等急需急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生产设备、生产线、加工中心等,深化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提高农机产品性能和市场占有率。
(六)推动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农业科教和机械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整合农机装备全产业链系统资源,优化农机产业结构与布局,构建现代农机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农机装备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着力做大做强主机骨干企业,做优做精零部件企业,积极开辟智能农机发展新赛道,打造“弯道超车”新优势,振兴我省农机装备产业。多渠道宣传推介名优农机品牌,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三、聚焦重要农时节点,做实做细农机服务保障工作
(七)做好重要农时生产调度。聚焦春耕备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及早开展机械化生产需求摸底调查和情况会商,提前做好机具供需对接、维修服务、用油保障等协调准备。及时调度农机作业进度、农机防灾救灾情况,合理优化机具布局配置,提高机具利用率。认真做好农机统计年报报送,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高速免费通行等服务工作。
(八)坚持不懈抓好减损提质。树牢“减损就是增产”意识,在水稻、小麦、油菜机收时节,广泛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加强农机手队伍管理、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减损技能和作业水准。持续开展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推动机收减损进一步巩固、挖潜、提升。引导企业研发生产节种节肥机具和减损收获等农机产品,全链条降低机械化生产损失率。实施粮食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化信息化烘干中心。
四、聚焦科技支撑引领,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力度
(九)大力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以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为指引,以大面积提高作物单产为目标,提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度,加快高性能播种机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播种质量。在粮食生产大县整建制开展大豆、玉米、小麦、油菜4大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力争带动粮食亩产提高3公斤左右。加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大力推广水稻集中育秧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油菜分段收获、油菜毯状苗移栽、丘陵山区粮油作物机播机收等关键技术机具选型以及机械化生产模式的试验示范,总结形成区域性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
(十)全面拓宽农机应用领域场景。加强畜牧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以及特色作物适用机具设备的遴选与推广。探索开展果园、茶园“宜机化”改造。支持丘陵山区特色产业的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提升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水平。继续开展农业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征集遴选活动,推出一批技术先进、可复制推广、应用前景广阔的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智能农机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农机信息化水平。探索智能农机在精量投饲、两减一控和粪污、尾水处理等方面的推广应用。
(十一)深入开展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在巩固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在规模养殖类和设施种植类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上取得突破,更好地推动主要农作物、畜牧水产养殖、设施种植领域机械化向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国家级南方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科研示范基地。
(十二)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支持各地根据机械化发展实际情况,依托较有实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加快培育一批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不断提升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能力。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在正常生产时是农业生产的基于力量,在应急救灾时是抗灾救灾的主力军。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各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组织开展农机救灾防灾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发挥省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的作用,开展病虫统防统治、抗旱排滂等农机应急作业。
五、聚焦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十三)压实农机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健全强化省、市、县农机监管“三级责任”。压实乡镇(街道)、村(居)农机安全管理属地责任,督促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合作组织、农机维修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发生农机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农机安全事故,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十四)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摸排农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闭环治理模式。加大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未年检、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农机安全应急处置“实案化”建设。组织农机事故处理人员应急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举办省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建立清单化创建、督导、整改闭环工作模式,打好“翻身仗”。常态化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形成精准化监管格局。举办全省“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现场观摩暨业务培训班。
(十六)提升农机鉴定服务能力。聚焦“一大一小”加智能化方向,紧盯农业生产急需急用机具鉴定需求,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提高农机鉴定有效供给能力。加强农机鉴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机鉴定服务全程线上,全面公开。参与农业行业标准、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结合本省实际,加快研究急需急用创新农机具专项鉴定大纲,持续增加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有效供给,服务我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加强农机质量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作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重点抓好粮食作物机收作业标准的制定和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农机3·15”活动,认真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维修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落实普法责任。
六、聚焦党建引领发展,持续营造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十八)抓好党建业务双融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建和农机化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各地抓党建和抓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典型,强化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鼓励省、市、县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活动的多样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推动业务和党建双促进、双提升。
(十九)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组织举办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人员和农机手培训班。举办第九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五届湖北省北斗农机作业竞赛、中部五省智能农机装备田间作业技能大赛。加大教练员、裁判员、优秀机手队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全省农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技术水平。
(二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总结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农机装备补短板等领域工作模式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效能。鼓励围绕行业痛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形成1-2篇高质量调研文章,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十一)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各地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着力破解农机装备短板、机收减损、应急作业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补齐机械化短板弱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以媒为介”提高宣传热度,加强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的总结提炼挖掘,利用农民日报、湖北日报、长江云新闻及抖音平台等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农机化工作宣传,讲好2024“湖北农机化故事”,营造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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