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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浙江省发布船海产业相关指导文件

来源: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4/16 11: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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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加快推动绿色船舶发展;《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跻身国内船舶工业强省行列。
  近日,江苏省、浙江省发布船海产业相关指导文件,有关内容整理如下,供行业参考。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7项发展目标:航道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港口大型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海江河、公铁水联运特色更加鲜明;船舶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水运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运智慧创新发展取得突破;水运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
 
  《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动绿色船舶发展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全面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应用,加快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运输船舶淘汰更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进纯电池动力技术在内河船舶应用,引导建造、改造内河电动船舶及配套充电设施;稳妥推动现有航行于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的2000吨级以上运输船舶实施应用LNG能源的改造。2024年,实现120标箱纯电动集装箱船舶稳定运营;2025年,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0艘以上;2026年,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7艘。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高效适用船舶研究应用。深化内河运输船舶设计建造一体化,提升专业化船舶设计建造和检验水平,加强智能环保、高新技术船舶技术研发,加快研发和推广12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等大型化、标准化船型。推进120标箱、200标箱等海河直达船型研发应用。加快先进适用、安全智能技术在运输船舶上的应用,降低船舶安全风险和船员劳动强度。2026年,120标箱以上集装箱、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舶应用实现突破。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督导考评3项保障措施。
 
  浙江省经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跻身国内船舶工业强省行列。产值规模突破800亿元,造船完工量突破700万载重吨,三大造船指标占全国比重力争达10%,修船量占全国比重达40%;公务船艇占全国市场份额达35%;创新能力有效提升,骨干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5%,授权发明专利50项以上,制订标准和技术规范20项以上,培育百亿元以上企业1家50亿元以上企业3家、游艇设计制造总装企业1家;现代造船模式普及推广,国际绿色修造船品牌进一步打响,建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低碳工厂10家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7项重点举措。增强产业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壮大优质企业梯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数字化绿色化改造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统筹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人才支撑、优化产业服务4项保障措施。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江苏交通;浙江经信、浙江船协;中国船协整理)
 
  原标题:两主要造船省份发布船海产业相关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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