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行动方案》印发
-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3/12/23 9:38:22
- 24549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3〕31号),聚焦绿色食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11部门联合制定了《云南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市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云南监管局
2023年12月13日
云南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3〕31号),聚焦绿色食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云南资源禀赋,聚焦绿色食品产业瓶颈补短板,突出关键强弱项,深挖潜能扬优势,着力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云南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规模不断壮大,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全省绿色食品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培育1-2个营业收入超100亿元、3-5个超50亿元、20个超10亿元的特色食品骨干企业;培育10个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一批以特色食品产业为主导、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培育“云茶”“云咖”“云果”“云菜”“云饼”“云糖”“云酒”等一批知名品牌。
二、明确特色食品产业发展重点与方向
聚焦云南具有比较优势的地方特色食品,着力构建10+N(“4+3+3+N”)特色食品产业体系,即“4个优势产业(精制茶、核桃、咖啡、食用菌)+3个特色产业(酿酒、果蔬、乳制品)+3个传统产业(肉制品、谷物及粮油、甘蔗糖)+N个潜力产业”。
(一)聚焦优势产业。挖掘地域特色资源,依托深加工放大“特”的优势,全链条构筑绿茶-普洱茶-红茶、坚果炒货-核桃乳-核桃油-核桃蛋白和肽、精品咖啡豆-速溶咖啡-冷萃咖啡、大宗栽培食用菌-野生菌等为重点的产业生态圈。
(二)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以特增值、借特发展、差异化竞争,围绕啤酒-果酒-葡萄酒-配制酒-蒸馏酒、发酵乳-巴氏乳-乳饮料-乳扇乳酪、时鲜果蔬-果蔬饮料-果蔬制品等布局产业“路线图”,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三)壮大传统产业。依托沿边区位优势及交通、资源等独特条件,大力发展肉牛、甘蔗等农副产品深加工,构建以粮食-大豆油-菜籽油、白砂糖-糖制品(红糖)-酵母制品、屠宰加工-冷鲜肉-火腿制品-罐头等为支撑的产业链,为保障粮食安全及重要食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
(四)培育潜力产业。以“10大产业”为引领,加强特色资源食品开发,发展具有独特饮食文化和鲜明地域特征的多元化产品,做大鲜花饼、米线、调味料、豆腐及豆制品、石斛(食用)、魔芋等产业规模效益。
三、加快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发展布局
按照“中部核心发展区和沿边特色发展带”两大空间结构,构建功能梯度分布、产业错位发展的总体格局。发挥滇中城市经济圈的核心引领作用,在滇中地区重点发展技术研发、特色食品深加工、总部经济、高端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链环节,其它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加工基础地区,立足本地实际,发挥对内对外开放经济走廊(带)、沿边开放经济带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发展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储运等,形成以企业主体、州(市)为支撑、园区为载体,资源高效配置,上下游产业链高度协同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空间布局。
(一)建设优势产区。依托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大理、楚雄等地种植资源优势,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勐海产业园区、保山产业园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载体,打造精制茶、核桃、咖啡、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带。
(二)打造特色产区。依托大理、昭通、迪庆、红河、临沧等地产业基础,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产业园区、陆良产业园区等为载体,打造酿酒、果蔬、乳制品等特色产业聚集区。
(三)巩固传统产区。依托昆明、曲靖、德宏、临沧等资源优势产区,以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晋宁产业园区等为载体,打造肉制品、谷物及粮油、甘蔗糖等产业聚集区。
(四)培育潜力产区。立足昆明、曲靖、玉溪、红河、保山、丽江等大宗消费、旅游消费市场,充分发挥龙陵产业园区、弥勒产业园区、澄江产业园区、七甸产业园区等园区聚集功能,打造产业集群。
四、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行动
(一)做优“原料端”,夯实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基础
1.挖掘优质原料资源。推进优质种质资源保护,深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规范种质资源保存,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全面梳理各地具有独特生态环境、独特品质特征的农产品资源,强化全产业链扶持,建立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目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2.巩固特色原料优势。聚焦“1+10+3”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坚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推进茶叶绿色化、花卉设施化、果蔬差异化、咖啡精品化、蔗糖机械化,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坚持标准化扩繁、规模化养殖,建设生猪、肉牛、奶牛、羊等畜牧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3.加快原料基地建设。进一步修订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省级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相应机制,制定出台有关配套政策。各州(市)规范基地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在全省建设认定一批有适度规模、品牌建树、生产标准、品质保障、目标市场的优质原料基地。突出打造昆明、红河、丽江等食用花卉原料种植基地,曲靖、红河、大理、保山等畜禽生产基地,普洱、临沧、保山、西双版纳等普洱茶原料基地,楚雄、红河等果蔬种植基地,大理、临沧、楚雄、保山等核桃种植基地,普洱、保山、德宏、临沧等咖啡种植基地,曲靖、文山等保健食品原料种植基地。对认定为省级产业基地的,由各地按规定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涉农资金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二)做精“加工端”,推动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式发展
1.培育龙头及优强企业。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突出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采取一系列举措,在食品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2.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开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数字化设计应用,促进产品迭代更新,推动加工工艺流程再造,支持重点产业技术工艺及装备提升,实现柔性设计、智能制造、集约生产,锻造一批食品工业领域数字化车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以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为动力,抓住产业转移契机,积极做好绿色食品产业承接这篇大文章。加强产区高水平规划布局,引导特色食品企业向传统优势产区集中。瞄准产业上下游配套要求,充实产业发展要素,构建完整产业链条。支持食品产业重点园区提质增效,鼓励支持特色资源富集区域依托当地产业园区打造特色优势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4.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依托云岭牛、宣威火腿、寻甸肉牛等产业打造肉制品产业集群,加快建设香格里拉葡萄酒、昭通白酒产业集群,培育西双版纳普洱茶产业集群、普洱市普洱茶产业集群、凤庆滇红茶产业集群,加快打造昆明高原咖啡深加工、大理特色乳制品、德宏甘蔗糖等优势产业集群。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支持创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做强“市场端”,提升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能级
1.加快流通网络建设。研究制定云南特色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高原特色农产品现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面向果蔬、肉类、花卉、乳制品、水产品、冻品等高附加值生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及大型消费市场,构建骨干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打造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昆明、曲靖、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培育特色品牌文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用好用足南博会等各类大型展会资源,发挥联结内外作用,打好“合作牌”,深化拓展特色食品领域交流合作。每年组织对接会、洽谈会、展销会、采购会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推介特色食品,服务供需匹配,促进产销衔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3.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深度挖掘各地特色食品历史文化内涵,支持食品企业申报云南老字号、中华老字号。鼓励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建设专题博物馆或陈列馆、体验馆等,并通过开设数字博物馆、APP、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方式,讲好特色食品故事,展现独特韵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4.完善品牌培育体系。深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审核,积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地理标志培育、运用、保护,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价值提升。深入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建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5.积极打造美食旅游。推动云南特色食品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大力开发特色旅游食品,力争创建50个以上绿色食品名品,依法依规进入旅游市场。持续推进云南“十大名品”建设,在机场、车站、特色小镇等游客集聚场所增设“十大名品”体验店。推出滇味美食养生产品,挖掘地理标志食材和具有地域特色的代表性美食,力争全省打造200家民族特色旅游餐厅。推动云南特色美食集聚发展,打造城市文化旅游餐饮新地标及“老字号”文旅体验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构建省、州(市)协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工作。各州(市)工信部门牵头负责梳理本地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目录,选择2个以上有代表性的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围绕产业规模、龙头企业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产业链完整度、产区建设等方面,合理设定发展目标,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工作方案。(责任单位: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强发展要素支持。统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省级有关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建设、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食品制造关键技术创新、重大成果产业化等关键环节给予支持。完善项目促进机制,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靠前服务的保障体系,做好项目准入、审批工作,加快项目申报和获批速度。引导金融机构为特色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各地从土地、财税、金融、水电费用以及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主体作用,支持特色食品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开展特色食品初加工及深加工、成品品质控制等技术研究及装备开发,提升科技创新支撑水平,推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快食品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依据产品特点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开展自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鼓励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地方特色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督促特色农产品经营者做好凭证入市销售。指导特色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加工企业收购者建立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确保农产品产地可溯源。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构建“从农田-市场-餐桌”食用农产品“全链条”数字化追溯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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