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
-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2023/12/7 10:43:38
- 29093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各市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24日
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生态环保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即建设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打造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100家左右生态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打造提升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产业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建设,努力将生态环保产业培育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将我省打造为全国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新高地,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基本建成,特色园区发展全面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愈加凸显,以集聚发展、要素完备、创新驱动为核心特征的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规模、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跃居全国前列,形成既有群山又有高峰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建设规模效益显著、产业链条完备、上下游配套齐全的济南、青岛、淄博3大“雁阵型”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到2025年,3大产业集群环保业务产值力争占全省的50%以上,区域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打造特色鲜明、定位清晰、优势明显的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到2025年,特色园区产业要素配置效能显著提升,产业链更加健全。
——培育100家左右技术领先、管理先进、信誉度佳的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到2025年,全省环保营业收入过1亿元的企业力争达到300家以上。
二、建设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
(一)济南生态环保产业集群
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着力打造“1个研究院、2个中心、3个专业园区”的综合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
1.加强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2024年年底前,依托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大气环境模拟系统”,建成齐鲁中科泰山生态环境研究院,推动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2.深化大数据共享开放,2024年年底前,建成“智慧生态黄河”项目,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科学化水平。推动“科研创新链、区位服务链、产业资金链”有机衔接,2025年年底前,建成碳中和北方中心,打造碳中和济南样板。
3.推进优势特色专业园区建设,2025年年底前,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服务特色园区,引导生态环保企业向园区集聚协作发展;加快推进环保设备制造项目建设,打造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建立绿色氢能产业园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青岛生态环保产业集群
围绕美丽青岛建设目标,突出上合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以“3个集聚区、3个服务平台、N个创新中心”为支撑,打造“质”“量”兼备、高端智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态环保产业集群。
1.聚焦环境监测技术计量检测、光学感知及智能数据等,打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与应用集聚区,2025年年底前,建成环保仪器仪表产业园项目(二期)。聚焦蓄热氧化处理装备、活性炭纤维吸附材料及装备等,打造环保专用装备制造集聚区。聚焦能源回收、生态治理、土壤修复等,打造绿色低碳产业科技创新集聚区。
2.建设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生态环保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依托上合示范区,开展绿色低碳环保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做大做强青岛环境医院信息服务平台,2025年年底前,平台入驻单位力争达30家以上。搭建青岛市气候投融资平台,2025年年底前,气候投融资合计金额力争达到1000亿元。
3.建好用好上合组织技术转移中心、上合组织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中心、国家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和山东省生态修复技术服务创新中心,打造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5年年底前,力争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达50家以上。
(三)淄博生态环保产业集群
围绕“1个中心、3个产业链条、5个特色产业基地”,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的智能化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加快形成高端引领、链条完整、生态完善的产业发展格局。
1.依托“创业基地+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一体化孵化体系,2025年年底前,建成具备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功能的产业研究中心。借助“互联网+”成果转化模式,构建开放共享的环保技术成果转让交易平台。
2.以固废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制造等为重点,加快延伸生态环保产业链。围绕工业副产氢提纯装置、电解水制氢装备、氢能储运装备等领域,加快延伸氢能产业链。聚焦高效率电池片、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光伏玻璃制造等方面,加快延伸光伏产业链。
3.聚焦赤泥、工业废渣、钛石膏、铸造固废等综合利用与处置,打造博山区、经开区固废循环综合利用特色基地,2025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依托龙头企业科技优势,打造以新材料为特色的炭基环保产业基地,2024年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围绕环保膜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打造“中国膜谷”环保材料装备制造基地。以规模化制氢、氢能装备制造为重点,打造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三、打造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一)青岛上合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重点发展节能降碳、环保装备、海洋环保等领域生态环保产业,着力打造绿色低碳环保产业科技研发孵化平台和国际交流平台,推动生态环保产业“走出去”。
2.聚焦“科创+产业”协同,建设1个科创园和1个产业园。2025年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3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3.依托青岛环保产业国际交流服务平台,每年组织开展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绿色低碳环保专业展览和专业论坛等活动,打造上合组织国家生态环保领域合作实践案例。
(二)枣庄市中区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做大做强以高端水处理剂为主的化工新材料产业,调整水处理剂产业结构和能源供应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构建高端环保新材料产业链,着力打造国内重要的环保新材料(水处理剂)产业基地。
2.依托现有项目及产业链基础优势,抓好水处理剂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现水处理剂规模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延伸环保新材料产业链。到2025年,各类环保新材料(水处理剂)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
3.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新建2个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到2025年年底前,力争园区内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占园区总产值2%以上,专职研发人员总数量达到200人,获得授权专利180项以上,参与起草国家和行业标准50项。
(三)烟台莱山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聚焦膜处理、VOCS治理、土壤修复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环保装备制造、环境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2.支持骨干企业,积极完善企业内部、企业间共生产业链条,加快推进水、土壤修复等环保产业园在建项目建设。2025年年底前,园区环保企业入驻30家以上,培育发展15家左右生态主导型企业,产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
3.加快暨南大学环保产学研基地建设,2024年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2025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环保智库等科技创新平台,完善检验检测中心、高端人才公寓、公共服务配套中心等配套设施。
(四)潍坊安丘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聚焦生态环保产业技术研发、生态环保设备与产品制造、环境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等领域,打造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为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
2.加强空间规划建设,打造研发设计功能区、科技孵化功能区、环保设备与产品制造功能区、环境服务功能区等四个功能区,推动大、中、小型企业全产业链的数据开放和共享。到2025年,园区产值达到13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30亿元。
3.创新“头部企业”引领的区域产业发展模式,整合行业资源,提升产业层次和能级,2023年年底前,建成生态环保产业联盟平台。
(五)济宁梁山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聚焦工业废气处理高端装备制造、水处理技术装备、环境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打造集项目投融资、装备制造、环境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生态环保综合性园区。
2.发挥现有生态环保企业生产基础优势,加快提升传统工业废气处理装备制造水平,发展重金属污染去除设备、二噁英脱除设备等新兴领域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产业。到2025年,每年引进1—2个龙头企业项目,培育3家产值过亿的龙头骨干企业,力争实现园区产值过10亿元。
3.培育兼具设计、制造和服务能力的综合性企业,引进自主控制系统、关键零部件、环保材料等配套企业,加快装备工业技术创新。2024年年底前,完成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六)泰安肥城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围绕废气废水处理技术及成套设备制造、污水垃圾收集转运治理服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重点发展环保节能设备、绿色建材、高性能环保滤材材料、环保服务业等,构建以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集团为核心、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配套的产业体系。
2.提升新型布袋除尘、电除尘技术开发与装备制造水平,研发制造化工、医药等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及成套设备。做大做强企业工业废水治理运营、危废产品处理及环境监测等服务业。到2025年,园区生态环保产业年营业收入达30亿元以上。
3.着力打造集孵化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机构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进驻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年底前,建成园区创业服务中心。
(七)日照莒县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聚焦钢铁、水泥、化工新材料等行业,依托山东省钢铁沿海发展区域优势,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设备制造、节能新材料研发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打造集装备制造、技术研发、企业孵化、服务配套等于一体的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2.依托现有生态环保重点企业装备制造业优势,进一步提升烟气、水、固废、土壤污染防治成套装备制造能力。到2025年,聚集环保关联企业15家以上,年产环保成套装备15000套以上,园区生态环保产业工业产值突破50亿元。
3.加强环保装备制造、环保新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生态环境技术基础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应用。2024年年底前,建成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创新中心。
(八)德州天衢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以“钢材、橡胶等基础原料—零部件—压滤机及配套产品—成套压滤装备”产业链为基础,构建集产品研发设计、零部件生产、专业设备制造、工程安装运维等一体化的全产业链体系,打造国内一流的压滤装备服务型制造基地、世界领先的高端成套压滤装备供应基地。
2.支持生态环保企业推进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2023年年底前,完成高性能过滤板制造等4个项目建设。2025年年底前,规上企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建成工业机器人制造项目,以数字技术赋能园区发展。
3.加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整合,积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力争到2025年,园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数量达到35个以上。依托德州市“人才兴德”工程,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创新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模式,夯实人才保障。
(九)聊城茌平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聚焦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电石渣等多种固废综合利用生产新型建材,构建“铝电联产+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电石渣”协同调配生产全闭合体系,打造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园区。
2.扩建石膏板和石膏粉大宗固废利用生产线,新建深度加工建材项目及电石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提升高技术含量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水平。到2025年,工业固废年综合利用能力达600万吨以上,园区总产值达到19亿元。
3.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建设固废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2025年年底前,招引一批技术研发、咨询论证、评价认证、检测等服务机构。
(十)滨州惠民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围绕废旧塑料等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突出绳网特色产业优势,构建废弃塑料综合利用与绳网产业融合共生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2.面向深海养殖、军民融合、航空航天等领域,研发高端新型绳网产品,实现绳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全面提升废旧塑料等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0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左右,年综合利用废旧塑料等固体废物150万吨。
3.开展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培育壮大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国际智慧物流产业园和产业信息、产业链服务、线上交易等平台。
四、培育100家左右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一)打造生态环保行业优势领域
1.做大做强环保制造业。重点发展环保监测仪器仪表,超低排放、VOCs治理、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污泥高效压滤、土壤修复等治理装备,以及膜、絮凝剂、催化剂等环保材料药剂制造。在脱硫、脱硝、除尘、市政污水处理等优势领域争创国际品牌,在环境监测仪器等领域培育高端品牌,在材料药剂等短板领域引导创立自主品牌,巩固提升环保制造业发展优势。2025年年底前,环保制造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400亿元,龙头骨干企业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做优做新环境服务业。巩固提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等咨询服务业,以及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检测、污染治理服务业。加快发展环境投融资咨询、生态资源监测、生态保护、碳减排、智慧环保等服务业。引导环境服务企业由单一业务向综合服务拓展,培育壮大一批环境综合性服务龙头企业。2025年年底前,环境服务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500亿元,龙头骨干企业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30%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聚焦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农林废弃物与城乡垃圾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着力突破赤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高效利用关键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新利用模式,延伸产业链,构建绿色高值、协同高效、大宗集聚的产业发展格局。2025年年底前,资源综合利用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400亿元,龙头骨干企业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30%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着力培育“链主”领军企业
1.构建生态环保产业链图谱。打造标志性生态环保产业链,培育一批集成能力和带动作用强的“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牵头建立产业链合作机制和联合创新机制,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山东为总部“走出去”,联合生态环保企业、研究机构开展先进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积极参与合作项目,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积极推动将生态环保产业链纳入省重点产业链建设。2024年6月底前,完成我省生态环保产业优势产业链图谱分析。(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强化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引领。2024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生态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引导性指标体系。每年发布生态环保百强企业名单。对具有山东特色、行业引领作用明显的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示范项目,支持列入省重点项目或者省重大项目,大力推广领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优的典型经验和先进模式。搭建生态环保产业链全链条供需对接平台,省级每年组织2次生态环保产业供需对接会,推动中小企业产品供给与龙头企业主要配套产品需求精准匹配。(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三)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1.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在生态环保领域打造一批专注于特定细分领域、细分产品,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更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企业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增强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后劲和韧性。到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达到260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达到5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大创新型企业扶持力度。拓宽创新型企业投资渠道,畅通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等与生态环保领域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对接渠道。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体,建立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培育库,组织专业服务机构量身定制成长方案,助力加快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四)培育一批上市环保企业
1.推动环保企业上市融资。挖掘筛选优质环保企业并纳入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开展企业上市培育行动,引导券商、私募投资基金机构开展投融资对接,积极推进生态环保企业上市融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本市场专项补助。支持环保领域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2.畅通与交易所对接通道。每年组织符合国家战略、突破核心技术的环保装备制造领域的环保企业,以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环境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业领域“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与交易所对接,充分发挥沪深京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山东服务基地作用,组织开展分板块、分阶段的精准、专业、常态的培育培训对接服务。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走进证券交易所常态化交流机制,为企业量身定制上市“导航图”。(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五、强化生态环保产业支撑保障
(一)加快释放市场需求
1.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设施建设,2025年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9%,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谋划储备和推进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2025年年底前,新增20个左右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新建10个左右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鼓励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打包,统筹谋划、整体推动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25年年底前,组织开展5—7个区域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打包服务模式试点。(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推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推进低碳城市建设试点,2025年年底前,推动20个县(市、区)、20个园区和30个社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每年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到2025年年底前,力争建设80家左右的生态工业园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3.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5年年底前,建设30个左右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试点项目;全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全省5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力争建成省级“无废园区”“无废工厂”1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落实财税扶持政策
1.发挥基金带动作用。鼓励省绿色发展基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向生态环保产业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或联合设立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生态环保产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重点领域的税收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生态环境厅)
(三)加强绿色金融支持
1.发挥减碳引导作用。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山东省碳减排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用足用好50亿元再贴现和100亿元再贷款专项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加大绿色贷款投放,重点支持碳减排、碳汇领域贷款,对运用央行资金支持绿色发展效果好的地区,给予再贷款额度倾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2.健全环保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省环保金融项目库,2024年年底前,新增入库项目300个,新增融资200亿元以上。优化使用股权投资、融资增信、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多种方式组合,吸引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支持生态环保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债券。(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3.大力实施金融辅导。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协同配合的金融伙伴体系,为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的3700余家企业全部匹配金融伙伴,生态环保百强企业纳入优选辅导层。(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四)强化科技保障
1.完善生态环境科研能力建设。推进实施生态环境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项目,解决生态环境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环保骨干企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发挥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作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平台二期工程建设。2025年年底前,组织开展30个左右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试点。每年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强化人才支撑
1.壮大人才队伍。支持重点用人单位、高能级平台面向全球集聚环保产业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2024年6月底前,建立省级生态环保产业专家库和全省生态环保产业人才库。(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实施人才培优。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环保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省级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生态环保产业政策培训。支持生态环保产业优秀人才参加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选拔。(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加强人才激励。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骨干和团队的股权激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特聘专家、科研助理等人才岗位,并在人才引进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健全服务体系
1.培育产业服务机构。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专业服务机构,为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提供科技研发、技术评估评价、成果转移转化、大数据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绿色金融服务、战略咨询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咨询服务,到2025年,培育支持20家左右专业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生态环保产业领域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企业联合会、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鼓励生态环保企业参与环保政策制定,加强政策交流。(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推进机制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2024年6月底前,建立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税务局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2024年3月底前,各市要按照本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311”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
省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规划、要素资源等优势,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加强对各市的工作指导。各市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要求将生态环保产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要加大对“311”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各产业集群、特色园区、百强企业所在地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营造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2025年年底前,在全省组织遴选30个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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