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VOCs/异味排放源分级指南》等4项团体标准的
- 来源: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
- 2023/12/4 14: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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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甬环学〔2023〕1号)的规定,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VOCs/异味排放源分级指南》等四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经审查,该4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四项团体标准包括《VOCs/异味排放源分级指南》、《石化企业废气全流程自查指南》、《宁波市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南 集装箱制造》、《化工装置及储罐开停工及检维修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文件要求,组建标准编制工作委员会,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
积极欢迎与4项团体标准有关的科研、生产单位加入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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