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50亿元!石家庄市加快建设现代商贸物流强市
- 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2023/6/20 11: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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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出台《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将设立5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引导和扶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此外,还从壮大产业规模、加快打造重要物流枢纽、助推产业创新转型等方面着手,制定了30多项含金量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配套保障全的具体措施,推动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上规模、快发展,确保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突破性增长。
一、发展新业态,壮大规模添动力
近年来,石家庄顺应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转变,不断推动重点商贸项目建设,大力引进优质项目和龙头企业,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丰富消费业态,促进全市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形成多样化、规模化、高端化的格局。此次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措施,扩大了重点商贸项目的支持范围,优化了夜经济、示范商业街区的奖励政策,将为石家庄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支持引进商贸龙头企业与新业态。建立重点引进行业知名企业名单和重点引进新业态目录,对新引进行业知名大型零售(餐饮)企业、国际酒店进驻的,按年度销售额和品牌等级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在石家庄市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品牌等级和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企业总部迁入石家庄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壮大本地商贸企业。建立具有成长性的商贸物流企业名单,实施商贸物流“百企成长计划”,支持商贸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对新获得国家、省、市老字号认定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进入行业国内100强的商贸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市外布局经营的石家庄集团化商贸企业,按年销售额或新增门店数,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支持商贸企业融资上市,积极落实市级财政对上市企业的奖补政策。
培育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对年度首次新增入统且连续三年在库的限上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级以上重点商贸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支持夜经济、商业街区发展建设。充分利用夜经济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业态提升、品牌引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的夜间休闲消费聚集区、商业街区等项目。对于大规模夜间休闲消费聚集区、新获评示范特色商业街区,均给予资金支持。
加大促消费力度。大力实施消费扩容升级行动,支持大宗商品消费,举办汽车、家电等促销活动,对活动期间购买汽车、家电的个人消费者,按实际交易额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15%的补贴。支持经营主体举办大型促销活动,对商贸企业参与全市性促消费活动投入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最多100万元活动奖补。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自有电商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对活动期间的第三方宣传推广费用,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20%、最多50万元奖励。
二、搭建大平台,枢纽能级再提升
围绕打造物流强市,提出着力建设大载体、畅通大网络、搭建大平台、培育大企业,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打造优质高效现代物流体系。
石家庄制定一系列措施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增国家认定的3A、4A、5A物流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奖励。对于国家相关试点示范企业,以及网络货运、县乡村配送网点建设等领域相关企业,也将根据规模给予一定奖励或补贴。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升级现代化商贸物流体系,石家庄鼓励物流企业有序向三环外疏解,对在三环外新建物流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亿元以上且投入运营的项目,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国内物流50强企业在三环外布局功能性区域中心,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新建成投入运营的项目,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三、引用新技术,创新转型增后劲
培育壮大电商企业和平台,支持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支持依托区域优势产业建设互联网平台,经认定年度交易额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的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含增补)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政策执行期内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加快建设“北方直播电商之都”,鼓励本市园区、商务楼宇建设直播基地,支持各类企业利用电商直播开展网络销售,对年直播带货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会展活动是链接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的桥梁。石家庄大力支持展览项目规模发展,对在石家庄举办的室内展览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推动会展业与其他重点产业融合发展,石家庄还将加大对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等五大产业专业展会的重点支持。为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专门增加了针对县域特色产业展会的鼓励政策。新增了对首次展览项目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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