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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4/14 1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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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聚焦建设标准引领、品质卓越的质量强省,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增强。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3〕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4日
 
  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突出河北特色和发展优势,聚焦建设标准引领、品质卓越的质量强省,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增强。“河北制造”更具品牌价值、“河北标准”更具话语权威、“河北建造”更具燕赵特色、“河北服务”更具诚信品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质量支撑。
 
  2023年,质量强省建设稳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2%。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新增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0项以上,省地方标准120项以上。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以上。建设检验检测行业服务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平台2个。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以上。
 
  到2025年,质量强省建设稳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左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新增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600项以上,省地方标准400项以上。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50项以上。建设检验检测行业服务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平台5个。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达到10%。
 
  到2027年,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新跃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显著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新增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1000项以上,省地方标准600项以上。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60项以上。建设检验检测行业服务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平台10个。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建设引领质量提升。
 
  1.加强先进标准制定。鼓励我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各类企业或团体,分别按照每个项目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特色产业振兴等重大部署,加强先进企业标准培育,每年评价发布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30项以上。聚焦新能源、半导体、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开展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生产各环节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深化全域标准化。聚焦新能源、半导体、新材料等我省12大主导产业,推动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围绕智慧农业、地方特色产业、数字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加强标准研制,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一批节能地方标准,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光伏)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水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标准研制,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
 
  3.推行标准化示范。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高新技术、农业农村、新型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积极跑办争创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布局一批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二)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动能提升。
 
  1.增强产业基础质量。聚焦钢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每年新增工业企业研发机构1000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0家。加速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培育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工业设计植入,对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和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核定支出费用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建设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等科技专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创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科技厅)对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行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重大突破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我省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在河北转化一批高水平成果,形成一批重大战略新产品、打造一批新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场景,符合条件的列入省科技计划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到202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担保金额达到45亿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3.深化重点区域质量提升。立足县域产业基础,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食品等领域培育一批质量竞争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重点区域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我省质量管理基础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有一定聚集规模和发展潜力的重点区域,从总体规划、基础支撑、龙头带动、对标对表、品牌培育等方面加力,推动重点区域政府立足资源和产业基础,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实施质量激励政策,促进总体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实施放心消费工程,健全流通和售后服务体系,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完善预付卡消费部门联合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发卡审查登记、预付充值备案等制度。优化消费者投诉和解智慧平台,完善投诉举报直通车(ODR)机制,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到2025年,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95%。(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产品质量提升。
 
  1.推动制造业产品提质升级。聚焦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发布省重点工业和技改投资项目计划,组织金融机构专题推介,每年实施技改项目5000项以上。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每年设计赋能产品300个以上。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氢能装备等行业实现品质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2.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执法工作,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严格认证管理,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强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完善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推动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基地、培训中心。支持雄安新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园区生物医药技术、产业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建立健全农产品、食品、药品、重点工业品等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
 
  3.优化消费品质量供给。推动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新型优质消费品供给,促进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推动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多样化、品质化需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提供高质量消费品货源,保障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优质供应。丰富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四)推动工程质量提升。
 
  1.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完善交通运输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开展重大项目数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打造高质量样板工程和交通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新开工水利基建项目纳入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动态跟踪项目进展。(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提升建材性能品质。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强化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落实建材生产、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和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建材行业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打造河北建造精品工程。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应用,打造品质工程标杆。提升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又快又好发展,到2025年,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优质工程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五)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1.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涉农金融供给,强化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加快城乡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加强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建设。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提升商务咨询、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水平。在原材料、消费品、汽车、环保产品、能源设备、物流和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企业,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向专业化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邮政管理局)
 
  2.提升生活服务品质。推动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快递包装绿色化标准化建设,改善“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经营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加强市场监管,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连锁经营,推行服务模式精细化管理,加强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优一批生活性服务业产品和区域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围绕网络教育、在线医疗、云上文旅、智慧物流、生鲜电商和新零售等六大服务业领域,培育壮大一批新业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邮政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3.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化发展。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增强幼儿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性。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有效开展职业培训。(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大力加强医疗体系建设,持续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针对性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更好制定和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具体标准,不断提升民众办事的便利性。(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六)推动企业质量和品牌提升。
 
  1.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鼓励建设质量技术创新中心,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产品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2.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大中型企业或组织全面推行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引导我省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3年底推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全覆盖。持续推广省地方标准《质量诊所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分级诊断活动。扎实做好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建立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机制,推广质量标杆企业典型经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3.加强河北品牌建设。制定品牌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制造业高端品牌和农业品牌培育,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形成农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三位一体”品牌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和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等,在主流媒体及互联网平台等宣传推广河北品牌,提升河北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
 
  (七)推动质量基础建设提升。
 
  1.强化计量保障能力。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先进制造等领域,持续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强制检定能力。加快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争取绿氢装备等国家产业计量中心落户河北,加大省级产业计量中心培育建设力度,尽快建成省级钢铁等产业计量测试平台。培育建设计量科技创新基地,为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计量支撑和优质服务,到2025年,省级最高计量标准达到135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强化认证认可服务。加大低碳产品认证、服务认证、HACCP等高端品质认证服务力度,促进产业和消费提质升级,到2025年,全省有效认证证书数量达到10万张。提升中小型认证机构专业化能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认证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每年帮扶企业2000家以上。加强认证活动监管,持续提升认证工作有效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3.强化检验检测支撑。瞄准县域行业集中、规模集约、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打造集成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科研等要素的高技术服务平台,面向企业、产业、区域提供全方位、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到2025年,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达到16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提升一站式服务效能。推进市、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建设,每个设区的市3个以上县(市、区)设立平台和窗口,服务企业50家以上。深化“服务企业行”活动,活动范围向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企业延伸,每年服务企业6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八)推动质量治理效能提升。
 
  1.完善质量政策制度。探索“标准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模式,推行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加强质量状况、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等质量分析研究。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统一高效、协调联动的质量监管执法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强化质量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智慧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依法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3.推进社会共治。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依法曝光典型违法行为。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实施,促进省际质量合作,开展质量提升、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推广质量文化,树立质量标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的质量强省建设行动工作专班,通过台账管理、现场调度、示范引领等方式,统筹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加强整体规划、分类施策,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健全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将《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本行动方案主要任务与相关规划措施有效衔接、同步推进。要完善质量提升配套措施,建立任务清单,强化项目支撑,示范引领,加大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力度,形成强大推进合力。
 
  (三)优化考评机制。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质量强省建设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健全定期分析评估、定期通报、约谈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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