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吉林省强化联网联控应用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4/10 13:14:37
25484
导读: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动态监督管理职责。
  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联网联控应用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深入治理当前联网联控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动态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动态监督管理职责。要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至少安排1名动态监管人员在岗在位,实现不同层级监管平台快速联动,及时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日常动态监督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动态监管人员要按规定数量完成重点运输车辆、二级以上客运站、重点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的抽查工作。要督促整改问题隐患。辖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动态监控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工作,并强化重点运输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工作。要完成联网联控指标任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排查1次辖区重点运输车辆入网和每月上线情况,深入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车辆入网率和上线率指标值,确保辖区车辆入网率要达到100%、每月上线率不低于98%。
 
  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
 
  要配备充足监控人员。重点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要规范设置监控限值。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和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要认真履行监控职责。专职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接打电话、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要有效治理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存在违法信息的驾驶员及时给予处理。对多次存在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当作为重点监控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岗前业务培训和定期教育培训等方式,推动专职监控人员具备熟练应用平台功能、实时监控运输车辆、熟悉违规行为处置流程、记录动态监控台账等工作要求。专职监控人员还应当熟练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三是要加强联网联控数据分析应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经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1〕80号)要求,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查询比对,对没有办理包车牌、动态监控不在线、实际运营省份未通过包车牌备案、营运线路两端长期都不在车籍所在地的,会同实际运营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联合监管。要督促指导重点运输企业定期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质量、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不断提高运输企业联网联控应用水平。
 
  原标题:吉林:强化联网联控应用 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热门评论

上一篇:明确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调整!珠海出台新实施办法

下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