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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国标,4个地方标准!6项建筑工程有关标准将实施

来源:智能制造网整理
2023/3/31 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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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还有地方相关部门批准发布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城镇道路地质雷达法检测技术规程》、《螺纹灌注桩技术规程》也将要施行。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该规范在“总则”中明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管理须执行本规范。另外,在安全管理方面,该通用规范明确了一般规定等15个细分点。在环境管理方面,该通用规范规定建筑垃圾分类存放、按时处置。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冲洗地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全部要清洗干净才可离开现场等。
 
  为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建筑防火要求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制定,并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改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该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的消防救援设施应与建筑的高度(埋深)、进深、规模等相适应,并应满足消防救援救授的要求;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
 
  对于地方标准,如《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政府发布《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主编的《城镇道路地质雷达法检测技术规程》,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螺纹灌注桩技术规程》等两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获专家评审通过,已批准发布,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按照建办标〔2020〕38号文件提出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统一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的要求,取消具有政府指导价性质的预算价格,调整为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另外,《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增加了材料价格信息管理的统一规则和要求,修改完善了材料价格使用的相关规定等。
 
  为规范地质雷达法在城镇道路检测中的方法,提高检测结果的科学性,相关部门制定了《城镇道路地质雷达法检测技术规程》。该技术规程适用于采用地质雷达法对城镇道路进行结构层厚度检测、路基缺陷检测及注浆效果检测,道路附属设施、广场及建筑地基的探测亦可参照本规程。若是进行地质雷达检测技术工作时,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基础和核心,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以及项目投资效益。为持续深化工程造价事业改革,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行为、完善工程造价制度,亟需全面修订原《办法》,制定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适应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
 
  相对于《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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