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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和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申报工作的

来源: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2023/3/10 1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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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的工作部署,落实《河南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场景拓展、产业升级,现面向全省开展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和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区块链服务平台、区块链应用场景,强化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的协同联动,促进形成开放友好可持续的区块链技术生态和多方协同的产业生态,遴选一批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在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内容
 
  (一)河南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
 
  先导区原则上是在省内各级行政区域规划部署了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建设了较为成熟的多行业应用场景,筹划建设区块链基础设施,可推动形成多方协同的区块链产业生态。
 
  (二)创新应用试点
 
  1.服务平台
 
  围绕区块链应用模式创新、区块链技术服务水平提升、区块链应用规模推广和区块链开源社区建设等领域,打造一批可复制、能推广、出效益的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应用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开源平台,推动区块链技术产业支撑体系的构建。
 
  2.应用场景
 
  围绕智能制造、政务服务、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电子存证、物流贸易、食药监管、智慧教育、文化旅游、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应用,进一步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先导区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县级政府(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省级以上开发区。
 
  创新应用试点申报单位可以是河南省境内各级政府,也可以是地方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政府事业单位等)。
 
  (二)先导区申报条件
 
  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促进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列入重要规划和计划。
 
  2.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若干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突出的骨干企业,开工、签约、储备一批区块链项目。
 
  3.制定出台较为完备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建立较完善的创新平台。
 
  4.建设了较为成熟的行业应用场景,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具备形成多方协同区块链产业生态的基础。
 
  5.科学制订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先导区概况、建设思路、规划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
 
  (三)创新应用试点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良好的支撑条件,拥有强有力的试点组织领导机制和推进试点工作所需的管理及考核机制;拥有开展试点所需的组织实施团队。
 
  3.可行的试点方案,试点工作方案思路清晰、定位合理、目标明确,要说明试点参与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人员组成、工作基础等;要说明试点目标、试点内容、工作思路、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风险应对等。方案要确保可操作、可落地、可评估。
 
  4.较高的推广价值,试点工作优先选择有助于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场景,充分挖掘利用区块链技术特性,鼓励采用自主可控、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区块链关键软硬件技术。
 
  5.试点工作中拟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平台和信息服务已完成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备案编号;拟利用已建区块链技术平台和信息服务开展试点工作但尚未完成备案的,提交已完成备案申请有关证明材料;拟利用新建区块链技术平台和信息服务开展试点工作的,应提供承诺书,承诺试点项目上线后按有关规定提交备案申请并配合完成备案工作。
 
  6.试点申报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借区块链创新名义进行炒币、挖矿、非法集资、洗钱、传销和炒作宣传等。
 
  四、工作安排
 
  (一)提出申请
 
  申报单位组织编制《河南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申报书》(附件1)或《河南省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申报书》(附件2),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3月25日前将2份纸质版申报书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PDF、WPS)发至邮箱。省直相关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涉及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填写和编制完整的申报书。
 
  (二)启动建设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形成《河南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名单》和《河南省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经公示后按程序批复并发布。先导区、创新应用试点建设期不超过2年,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实施建设方案。
 
  (三)跟踪评估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先导区、创新应用试点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总结,报告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相关名单。
 
  (四)持续推进
 
  先导区、创新应用试点建设结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开展检查验收,并面向全省推广先进建设经验和做法,发挥先导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做好典型应用示范推广,及时形成相关指南,引领全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0371-65509865 邮箱:gxtxrc@126.com
 
  附件:1. 河南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申报书
 
  2.河南省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申报书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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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河南省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申报书.doc 河南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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