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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2/20 11:06:26
21536
导读:到2027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1.6万亿元,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三,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以上。到2027年,浙江省累计建成5G基站29万个。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浙数办〔2023〕2号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
 
  关于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
 
  信息服务业是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推进“两个先行”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驱动、价值导向、重点突破、协同推进、应用牵引、生态优化、安全可控、开放合作”的原则,提升关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创新能力,深化互联网创新应用,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融合发展新动能,促进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攀高升级。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省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1.6万亿元,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三,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以上。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工业软件、网络安全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数据要素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服务等成为信息服务业的重要增长点。信息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形成一城引领、三区联动、多点特色发展的信息服务业新格局。培育形成雁阵式企业梯队,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00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创新应用联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1.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实施一批信息服务业领域“尖兵”“领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攻关操作系统、数据库、工业软件等基础软件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在自动驾驶、北斗导航、智慧能源等领域的协同攻关,加快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探索建立未来技术孵化培育机制,布局发展信息服务业未来产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2.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以国产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为基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广应用一批信创优秀行业解决方案和技术标准,培育分工合理、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信创产业生态。整合产学研用多方力量,协同攻关研发设计和仿真等工具软件,大力发展关键工业控制软件、重点行业专用工业软件,加强集成验证,推进应用场景开放,形成国产工业软件体系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机要局)
 
  3.推动信息服务业态创新
 
  鼓励龙头企业构建多元融合开放式服务平台,打造“平台—场景—生态”模式,提供“产品+内容+生态”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形成信息服务业新生态。支持基于微服务模式的小程序、轻应用等新型轻量化平台发展。大力推进知识技能共享、生活服务共享、生产能力共享等新型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典型场景下的算法服务,推进企业级业务连续性管理相关技术创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二)激发产业发展活力,推动产业稳进提质攀高升级
 
  1.提升信息传输服务能力
 
  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络部署,推动5G网络建设由规模建设、广泛覆盖向重点建设、深度覆盖转变,到2027年,全省累计建成5G基站29万个。深入推进“5G+工业互联网”建设,完善省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优化重点行业二级节点及重点企业节点布局。(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2.激发在线经济带动活力
 
  拓展互联网在生活服务、商贸流通、文化娱乐等领域应用,大力发展远程办公、远程医疗、线上娱乐、在线教育、移动支付等在线新经济。以龙头企业为牵引打造在线新经济产业生态圈,形成在线新经济发展示范效应。(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3.推动产业链优化提升
 
  加快打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志性产业链,动态更新产业链全景图。聚焦产业链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软件类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打造“关键技术+核心产品+新型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链。(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4.培育壮大信息服务业雁阵式企业梯队
 
  深入推进“雄鹰行动”、“凤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和“链长+链主”协同机制,支持领军企业开放基础软硬件技术和优势资源,打造国际化生态体系,做优链主企业,做强“专精特新”企业。到2027年,培育2家千亿级龙头企业,20家百亿级骨干企业,100家十亿级重点企业,10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构筑形成龙头引领、骨干支撑、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雁阵式企业梯队。(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5.强化信息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育
 
  深入实施“鲲鹏行动”,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打造国内重要的信息服务业人才中心。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实践合作,加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实训能力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和“高精尖缺”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支持社会举办信息服务业技能大赛及国际化专题活动,为信息服务业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持续深化数智赋能,培育产业发展新赛道新动能
 
  1.布局信息技术新赛道
 
  开展数据治理、数据分析、知识图谱等技术研发,构建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培育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技术和产品,积极布局元宇宙、数据服务、网络互联等新赛道。建设网络安全、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技术保障体系、制度保障机制以及产品安全共担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平台安全、物理安全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软件产品开发,推广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打造网络安全产业高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2.数字赋能产业融合新发展
 
  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支持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鼓励制造业企业联合信息服务业企业发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等信息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组织实施一批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数字化服务商,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3.培育软硬协同新生态
 
  面向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等重大装备需求,开展嵌入式软件系统研发。突破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式数据库等核心技术,加快相关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面向激光雷达、车载传感器、控制器等国产化设备,重点突破智能信息交换共享、智能驾驶算法等关键系统软件,提升各类软硬件设备管理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及可靠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培育高端软件产业集群
 
  1.加快国际级软件名城建设
 
  支持杭州中国软件名城提质升级,大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国际级软件名城。积极争创中国软件名园、长三角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等产业载体,加快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建设,争创首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创新应用先导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国家级平台建设,打造“中国视谷”。(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杭州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打造区域发展新增长极
 
  加快培育宁波、嘉兴、温州等信息服务业区域发展新增长极。宁波市以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为重点方向,加快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和企业梯队培育。温州市聚焦国际云软件谷核心区建设,带动上下游生态产业在软件谷形成集聚效应。嘉兴市加快打造长三角软件交付基地,招引软件龙头企业区域型、功能型总部落户。支持省内其他地区积极培育信息服务新业态,结合当地产业加快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有关设区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设一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园区
 
  指导各地分类建设一批信息服务业产业园区,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地理信息、车联网、网络安全等产业集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着力构建高端软件产业集群。重点培育一批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和高端化发展的省级软件名园。(责任单位:省经信厅、有关设区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促进规范健康发展,再塑平台经济发展新优势
 
  1.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政策举措,引导平台型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和谐发展。对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平台型企业积极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切实履行网络规范、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
 
  2.营造平台经济应用新场景
 
  加快推进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加快数字人民币试点。培育数字内容、数字藏品等信息消费新热点,丰富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零售业态,鼓励各地培育一批省级直播基地,鼓励地方政府在互联网平台设置地方电商专区,发放信息消费券,推动信息消费升级。实施“赛马”机制,加快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举办针对性的资源对接和培训活动,推进传统工贸企业拓展跨境电商,培育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打造跨境电商服务生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再塑平台型企业发展新优势
 
  支持平台型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直播生态、新零售、本地生活服务平台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支持平台型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革、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智慧城市建设等战略任务,围绕技术、研发、电商等领域创新发展,打造浙江全球品牌。鼓励各地与平台型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建立更为深厚、更加紧密、更具实效的新型政企关系。(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4.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5G、下一代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新兴领域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分析,构建覆盖全方位、多维度,融合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于一体的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加强数据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探索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制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形成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协调会商机制,合理谋划产业布局,统筹产业、科技等政策。建立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地区调度,压实地方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大财税支持。组织实施信息服务业百项重点项目,加大经信、科技、商务等部门财政资金对信息服务业的支持。全面落实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信息服务业企业税收优惠应享尽享。每年认定一批首版次软件产品,加大列入首版次目录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
 
  (三)加强企业服务。建立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络和服务机制,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开展动态预警,对经营出现大幅波动的重点企业,省市组建联合服务专班实施个性化帮扶举措。开展企业合规经营培训,帮助企业厘清责任边界,梳理风险点,完善合规组织体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贯、品牌建设、公司财务、投融资及海外推广等专业咨询服务。(责任单位: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四)优化发展环境。用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数字经济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平台,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举办“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信创高峰论坛等活动,持续扩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力发展软件知识产权保险服务,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
 
  附件2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人才办、省委机要局、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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