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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坊市工业母机突破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3/2/10 9: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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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到2025年,潍坊市工业母机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以数字化应用为核心的推广体系,在动力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工业母机应用示范项目,打造一批高水平应用场景。
  潍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潍坊市工业母机突破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潍政字〔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工业母机突破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2023年1月6日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工业母机突破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工业母机发展,进一步提升基础制造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以提升工业基础制造能力为目标,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集聚要素资源,加快突破工业母机发展,培育形成新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和制造品牌,全面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引领带动全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突破发展,潍坊工业母机基础研究能力走在全国前列,行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建设成为国内最具活力的工业母机创新研发和生产制造基地。
 
  --基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工业母机国产化率超过80%,新建1所工业母机联合研究院,新增1家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均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搭建一批具备检测认证、标准制定等公共服务功能的平台。
 
  --产业链供应链逐步完善。到2025年,我市工业母机自主化率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涵盖“基础材料及铸锻件(前期)、核心功能部件加工(上游)、设备本体制造(中游)、专业市场应用(下游)”较为完备的产业链供应链,形成链条完整、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
 
  --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我市工业母机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以数字化应用为核心的推广体系,在动力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工业母机应用示范项目,打造一批高水平应用场景。
 
  --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聚焦数控机床和IC(集成电路)等行业细分领域,工业母机龙头企业实现关键技术和经济效益的“双领先”,主导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产值规模不断增加。到2025年,培育1家销售收入过20亿元的龙头企业,新增5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
 
  --产业生态全面优化。通过资源集中、资本集聚、产业集群,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深入推进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稳链,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拓展服务,进一步打造富有活力的工业母机生态体系。
 
  三、实施六大突破行动
 
  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聚焦工业母机关键领域,全力实施工业母机创新平台建设、核心技术攻关、优质企业培育、基础装备数字化、优质产品示范应用、产业标准突破六大行动。
 
  (一)创新平台建设突破行动
 
  1.发展基础学科教育。以产业需求和市场导向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我市高等院校、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科体系建设。支持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建设与工业母机有关的公共实训基地、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工匠工作室等创新载体。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机械设计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等专业学科建设,推动纳入教育部学科评估体系和全国专业排名。
 
  2.建设企业创新平台。引导现有企业研发机构升级,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作用。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自建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形式,创建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省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同一企业研发机构获得两个及以上称号的,只奖励一次)。
 
  3.搭建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坚持政府引导,依托龙头企业,聚集和利用相关领域内企业科研力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研究机构的技术创新资源,联合共建产业联盟,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技术服务、人才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创新活动,并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及创新需求,推进协同创新。
 
  4.培育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对通过我市工业母机企业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再给予每人200万元经费资助。对通过我市工业母机企业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再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每年按申报入选1名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0万元、1名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10万元的标准,给予相关工业母机企业主要负责人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我市工业母机企业申报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再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支持。优先支持我市工业母机产业领军企业申报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给予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人选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创业类人选最高800万元经费资助。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核心技术攻关突破行动
 
  5.加快前沿技术攻关。突破高精度立/卧式加工中心、车铣复合加工中心、超精密车削中心、高精度复合磨床、高速五轴激光加工机床等高档数控机床相关技术,加快对晶圆视觉检测、高精度芯片固晶贴合、半导体回流焊等半导体专用设备相关技术的研制,相继开展数控机床数字化设计分析技术、关键功能部件研发技术、关键制造工艺、检测工艺等技术攻关。对于工业母机主机及零部件研发项目,优先列入市级科技创新计划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在市级科技奖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
 
  6.培育核心功能部件。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在工业母机领域布局,针对性招引产业链重点企业,围绕高速主轴、高速高精密轴承、精密滚珠丝杠导轨、刀库、光机等核心功能部件及其上游材料开展研发及加快产业化,提升核心功能部件精度与稳定性。对新开发的主机或核心功能部件产品且列入省首台(套)目录的,按年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研制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大对国内自动化控制数控系统知名企业招引,支持多轴联动、多通道、纳米插补、小线段高速精密插补数控加工技术研发,发展自适应加工、刀具寿命管理、工件在位测量、虚拟加工仿真以及自监控、维护、优化、重组等功能的驱控一体智能型数控系统。
 
  8.开发基础材料及铸锻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钢铁、铸造、新材料企业向工业母机方向转型,与工业母机龙头企业开展同步研发,力争在耐磨材料研发、矿物铸件改性、涂层工艺改进、大型铸锻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优质企业培育突破行动
 
  9.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支持豪迈、歌尔等我市重点企业加快工业母机研发投入和生产,打造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母机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聚焦重点细分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引领产业变革、具备先发优势的标志性创新型企业。扶持发展一批产品层次高、市场影响力大的本地骨干企业,引进一批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国内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做强做大,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鼓励企业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间交叉渗透融合。对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重点扶持。
 
  10.引进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程,加大中小微企业培育力度。围绕工业母机产业链关键节点,新引进一批国内外“专精特新”重点配套企业。支持企业围绕细分市场创新发展,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水平“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企业。鼓励具备研发能力的机械加工企业结合生产需要,自主研发数控机床,加快向工业母机行业转型发展。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荣誉称号的工业母机企业,优先享受市级相关奖补政策,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称号的,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四)基础装备数字化突破行动
 
  11.加快数字赋能。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母机融合发展,推动传感器、现场总线、信号数字处理器、5G等在工业母机高速数据采集与控制上的推广应用。工业母机企业技改项目,优先纳入各级政策奖补扶持。
 
  12.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立足我市自研的摇篮式(AC)系列五轴加工中心、搭配直线电机技术的系列精密加工中心等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产品,积极引导企业扩大投资,加快产业化进程。对新上工业母机产业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市外引进项目、现有企业增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超1亿元、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新增用地指标、能耗指标、排放指标等由市级优先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新增的设备及软件,按照不高于设备及软件购置款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纳入“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最长3年,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13.注重发挥引导基金作用。设立总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工业母机发展基金,支持主机、核心功能部件和关键零部件等“短板”项目建设,构建覆盖匹配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引导基金分层投资体系,并不断调整基金作用领域,形成一整套完备的服务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定向功能基金链条。对工业母机龙头企业自行组建的基金,市级引导基金可参股15%;符合让利条件的,可让渡全部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审批服务局)
 
  (五)产品示范应用突破行动
 
  14.加快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围绕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制造、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职业教育装备等领域,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等政策实施,推动工业母机在精密模具、3C精密结构件、半导体封装、5G通信器件加工、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加工、动力电池焊接、汽车覆盖件激光切割、零部件精深加工、高技能人才培养等优势环节的深度应用。在动力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工业母机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示范车间、示范工厂,打造一批应用场景。支持我市企业创新采购机制,鼓励支持采购应用我市自产的工业母机首台(套)产品。支持我市主机生产企业和国内数控系统、主轴、电机、转台、驱动器等头部供应商组建实体,对首次国产化率超过90%且销售应用的产品可进行一次性奖励。
 
  15.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工业母机企业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推进内贸外贸、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工业母机生产企业参加(或协办)国际和全国性工业母机展会、国内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及参加(或协办)相关展会、技能大赛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费用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六)产业标准突破行动
 
  16.推动参与行业标准制订。聚焦工业母机细分领域,鼓励和支持我市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研究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市工业母机标准体系。对首次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3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工业母机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万元。对建成的工业母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
 
  17.主动推广应用标准。鼓励工业母机企业采用国际、国内数控装备工业互联通讯协议标准,支持企业构建工业母机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基于机床行业现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促进工业大数据流通和应用,构建产品追溯体系,实现标准赋能工业母机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潍坊市工业母机突破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组长,及时协调研究重大发展规划,推动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按各部门职能,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度,主动服务工业母机发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强化顶层设计。聚合国内外顶尖智库和高层次科研院所,组建工业母机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库,为工业母机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决策等提供咨询服务。
 
  (三)强化清单管理。编制全市工业母机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清单、重大项目清单以及基础材料、主机、核心功能部件、关键零部件产品清单,每年进行动态调整。纳入清单管理、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业母机企业和产品,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四)强化生态体系打造。加强工业母机相关知识宣传,形成重视和支持工业母机发展的良好氛围。设立工业母机产业链,纳入市重点产业链组织推动体系。强化部门协调和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联动,加大对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与跟踪服务力度,推动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高层次科研院所和人才引育,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全面提升城市活力,营造工业母机良好发展环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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