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12/30 11:53:36
23829
导读: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信法规〔2014〕1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2〕15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信法规〔2014〕1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包括《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许可办理规定的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细则(2019—2022年)的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热门评论

上一篇:1月新规:涉及商业综合体5G数字改造、数据安全等

下一篇:《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日前发布,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数字贵州 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