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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再发通知机械工业稳增长有了新的政策保障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2022/11/30 1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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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机械工业稳增长提供了新的政策保障。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经济增长的主体和引擎,机械工业是工业和制造业的支柱,机械工业稳增长为工业经济稳增长乃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机械工业稳增长提供了新的政策保障。
 
  《通知》除了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以外,主要从四大方面振作工业经济,包括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分区施策,促进各地区工业经济协同发展;分企施策,持续提升企业活力。
 
  在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方面,《通知》提到,要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落实好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阶段性减半征收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以及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强关键软件、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供应保障和协同储备,统筹推动汽车芯片推广应用、技术攻关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供应渠道等。
 
  在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方面,要落实落细工业领域以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节能降碳装备技术推广应用,以及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燃气轮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等重大技术装备自主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等等。
 
  ——《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解读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 余晓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增长引擎,工业稳则经济稳。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是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的重中之重。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准施策、多维发力,将为工业经济进一步稳定恢复注入新动能、拓展新空间。
 
  一、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仍需政策助力
 
  今年以来,工业经济积极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国内外超预期因素冲击,持续发挥国民经济“压舱石”作用。前10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呈现出总体积极恢复、新动能增势良好和结构持续优化等特点。这得益于工业经济强大韧性,更离不开坚实政策托底。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先后出台扎实稳住经济33条一揽子政策及19条接续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密集部署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等政策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落实稳经济大盘各项政策措施,在稳定工业经济运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市场需求恢复不足,经济循环断堵犹存,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不少困难,近期局部地区疫情多发散发也对工业经济稳定恢复造成一定冲击。巩固回升向好势头、实现四季度进一步回稳向上,尤其是保障明年实现平稳开局仍需政策助力。
 
  在此背景下,《通知》出台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一是有利于前后接续、加力提效,抓住当前工业经济恢复的重要窗口期,紧密衔接已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发挥政策叠加组合效应。二是有利于提振信心、凝聚合力,通过强化目标引导、明确重点任务和完善保障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大型企业锚定全年预期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争取最好结果。三是有利于提质升级、行稳致远,用好产业结构调整有利时机,坚持长短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久久为功推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促融合,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提振举措更加注重精准发力多方协同
 
  《通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畅通经济循环,壮大发展新动能以及汇聚各方力量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举措,注重挖掘增量政策空间,也更加注重精准发力和多方协同。
 
  (一)聚焦痛点,以供需两端同时发力夯实回稳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当前,需求侧面临内需不振与外需收缩碰头,供给侧突出表现为产业链供应链存在堵点卡点和短板弱项。《通知》聚焦消除工业经济循环痛点,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夯实持续恢复基础。
 
  需求侧投资、消费、出口并行发力。一是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通过加快“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等途径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工业增长的关键作用。二是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收优惠接续政策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支持举办家电、绿色建材等促消费活动,积极挖掘信息消费、农村消费潜力。三是稳定工业产品出口。重点从稳定外贸产业链、提高物流效率、发展外贸新业态等方面支持工业出口促稳提质。
 
  供给侧聚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生产,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冲击常态化协调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在强基础补短板方面,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针对汽车芯片短缺问题,统筹推动汽车芯片推广应用、技术攻关和产能提升,努力拓展供应渠道。在保障能源资源供应方面,积极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各地制定保供应急预案,确保有序供应。
 
  (二)壮大动能,以培育打造新引擎激发内生动力
 
  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知》围绕区域、产业发展新态势,推动打造新增长引擎。
 
  以集群和试验区为抓手构建一批区域增长极。先进制造业集群是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的高级形式,拥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制造强国的重要标志。《通知》提出,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推进国家级集群向世界级集群培育提升,启动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区域增长极。
 
  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为契机构建一批新增长引擎。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对数字经济发展产生巨大需求,需要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构筑新的增长引擎。《通知》提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并深入推进5G规模化应用。
 
  (三)集聚力量,以分业分区分企施策激发主体活力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重点在行业,关键在地方,主体是企业。《通知》加强分类指导,明确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及不同类型企业稳增长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
 
  行业方面,坚持分业施策、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强基础、补短板、锻长板、育集群、建生态各项工作。原材料行业重在提质增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装备制造业重在巩固良好势头,促进新能源汽车、农机装备、能源电子等重点行业创新发展;消费品行业重在加快恢复,推动轻工、纺织、医药等行业提质升级和需求扩容。
 
  地区方面,加强央地联动、区域协作,充分发挥区位比较优势实现协同发展。东部工业大省要勇挑稳定工业大梁,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中西部地区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能源原材料大省着力稳生产增效益,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载能行业集聚;东北地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央企业发展,不断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
 
  企业方面,注重分企施策、融通发展,充分发挥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积极性。大型企业要充分发挥“顶梁柱”作用,加强生产运行调度、做好能源粮食安全托底和保供稳价,发挥融通带动作用;对中小和民营企业,加力支持优质企业培育和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外资企业,强化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坚定其在华投资信心。
 
  三、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政策落地见效
 
  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强力振作工业经济,对各级政府部门提高经济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知》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从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协同。《通知》要求各方面在思想和行动上提高站位。各地完善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狠抓政策落实。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出政策举措。
 
  用好用足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深入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用足用好相关财税金融政策。引导金融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发挥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促进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做好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强化融资担保、纾困专项资金等支持。
 
  加强监测调度,注重督导激励。提高调度频次,加强预警研判,做好政策储备。依托“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等重点工作,强化督导激励。同时做好各地稳增长典型案例挖掘。

 详见《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22〕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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