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产业大脑晨星工厂”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
- 来源:数据产业推进处
- 2022/11/8 9:31:38
- 21882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改委发〔2022〕5号)关于打造一批“产业大脑+晨星工厂”工作部署,加速提升数字赋能先进制造发展能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牵头起草了《山东省“产业大脑”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山东省“晨星工厂”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
请各市、各单位结合产业集群布局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等有关情况,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及行业专家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意见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厅,电子版(含联络人信息)发送到数据产业推进处联系邮箱。
联系人:蒿云鹏 王俊人
电 话:0531-51782723 18953198935 51782722(传真)
邮 箱:cytjc@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产业大脑”“晨星工厂”评价指标体系.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日
相关资料下载:
山东省“产业大脑”“晨星工厂”评价指标体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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