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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2 9: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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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到2025年,苏州市工业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保持在50%以上,设备投资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保持在65%以上。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苏府办〔2022〕186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是促进工业投资、推动产业强链补链、打造具有持久竞争力产业创新集群的重要途径。为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鼓励企业加大本地投资,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苏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聚焦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存量企业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调结构、促转型中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为重点方向开展技术改造活动,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全力推动实现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稳定增长。到2025年,全市工业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保持在50%以上,设备投资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保持在65%以上;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每年保持在1000个以上,年度投资500万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每年保持在3000个以上;累计建成100个示范智能工厂、2000个示范智能车间。
 
  二、具体举措
 
  (一)全力推动转型升级。聚焦冶金、纺织、化工等传统产业,引导企业按照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加大投资力度,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加快实施改造,带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用好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对企业评价分类,推动评价结果运用,落实C-、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污水处理费、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鼓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装备和工艺,大力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支持“零增地”技改项目,提升现有工业用地的产出效益,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更新改造后实现设备上楼,提升厂房使用效率。全力保障存量企业工业用地需求,鼓励市场主体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控规技术指标设置,原则上建筑密度下限不低于40%,绿地率上限不高于10%。(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二)深入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以创建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为引领,扎实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实施诊断服务对接、标杆示范引领、工业互联网赋能等“十大行动”,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打造成工业技改投资的重要增长点。支持服务商联合装备供应商、软件开发商,推进智能制造装备、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的集成应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剥离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业务部门成立独立法人,帮助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改造解决方案。2023年完成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到2025年累计完成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4000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强对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拟建工业项目梳理,建立“重点储备项目”清单,推动储备项目及时备案、入库,做到投资项目“颗粒归仓”,努力实现工业投资稳定增长。对产业园新建和更新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软投入、工业企业屋顶光伏等新投资领域,积极探索研究工业投资列统路径,确保项目落地后实现工业投资应统尽统。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谋划,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补链强链,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鼓励各板块出台包括建立专精特新产业园等在内的系统配套支持政策。到2025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
 
  (四)鼓励企业加大投资。鼓励大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兼并重组等模式实施产业链垂直整合,加大投资力度,增强企业技术优势,提升产品质量,抢抓市场订单,提升市场占有率。支持中小企业共享大企业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深度融入大企业产业链,在苏增资扩产,为大企业提供更多核心产品或服务。拓展企业销售渠道,重点以各类品牌、专业展会为突破方向,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不断拓展市场,增强企业投资信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符合苏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外企利润再投资给予资金扶持。积极优化投资结构,优先支持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保持在4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五)大力实施千企技改。聚焦智能装备升级、质量品牌提升、绿色安全改造、服务型制造等领域,引导企业开展更大力度、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活动。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大中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独立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加速技术改造源头供给。激发企业投资潜能,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围绕产品升级换代、发展中高端产品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围绕工业设计服务、共享制造、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等方向进行服务型制造能力提升,实现设计成果转化、系统集成、大批量个性化定制等服务能力,推动企业从单纯制造产品向“制造+服务”转型。每年滚动推进1000家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六)加强先进装备运用。加强先进装备在技改中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在技术改造中应用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智能机器人等先进装备,加快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深入推进高端装备创新发展,推动先进电子装备、智能成套装备、高性能医疗装备等一批重点领域关键装备技术突破和水平赶超,提升高端装备自主供给和保障能力。加强基础领域能力改造提升,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产业创新集群细分优势领域,推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技改项目。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与本地企业形成有效配套,鼓励企业运用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七)强化存量企业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强化亲商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市、县、乡三级联动,每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梳理形成企业发展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形成“一企一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产业链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发挥供应链快捷对接平台“苏链通”的作用,为企业快速适配本地供应商,着力解决企业供应链出现的供需难题,每年组织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和企业交流活动10场以上,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八)加强项目服务指导。主动靠前服务,为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规划、用地、环保、安全、节能等审批服务,加强项目会商,帮助企业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在我市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公参简化、打捆审批等改革措施,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建设。建立“重点在建技改项目”清单,落实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按月跟踪调度,强化统筹协调,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用地、用工、用能等困难和问题,推动资源要素向重点项目倾斜,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培育更多经济新增长点。每年定期组织工业项目备案、入库填报等培训活动,帮助企业明确技改项目范围,引导企业据实备案、纳统,提升技改投资入库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
 
  (九)落实财政金融政策。用好“政策计算器”,帮助企业更便捷更精准匹配各级惠企政策。加大对上政策争取,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落实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落实国家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改造和更新设备的阶段性减税政策。落实《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中“设备投入”综合奖补、“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等支持企业技改相关政策,鼓励各地配套出台技改投资专项政策,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市级财政每年落实支持技改相关专项资金2亿元以上。加大企业技改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发挥好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提供融资服务,用好“智能制造贷”等专项金融产品,放大服务效应,让更多企业获得较低成本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十)完善技改推进机制。完善技术改造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技改投资占比情况纳入对各县级市(区)高质量考核内容,分解落实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保障存量项目建设。建立跟踪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加大技术改造工作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提高政策触达率。积极推广各地先进经验,选树一批企业技术改造典型案例,扩大示范带动效应,营造全市开展企业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全面提振企业投资信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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