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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9/7 9: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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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组织开展2022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升级、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
  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姑苏区经科局,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科创委,苏州高新区经发委、科创局,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升级、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022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六)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七)《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线上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申报。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
 
  (二)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6日至10月8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三)网上受理。各地工信(科创)部门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s://manage.szzxzjsb.com/)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项目审查。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优先推荐评价结果为A、B类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限制D类企业申报。为确保项目真实性,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应根据《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和市工信局项目资金主办处室要求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
 
  (五)项目报送。对各地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科创)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财政、工信<科创>公章),于10月23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项目申报材料由企业在系统上下载盖章后通过所在地工信(科创)部门报送至市工信局相关资金主办处室。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所需材料请前往申报系统查看,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签字盖章,根据要求扫描上传。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把投入作为支持条件或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并在系统上传所有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发票。
 
  (五)申报指南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编制说明:请申报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上填报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对应页码,封面统一为浅蓝色或浅绿色,材料内容一律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为项目申报表,依次附上目录、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项目信息表和所有上传附件,采用胶装方式,书脊处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如厚度不足可不加书脊)。线上、线下提交材料须完全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工信(科创)、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加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推荐一批对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对于不得重复申报的项目,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负责排除重复申报项目,确保本地上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等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
 
  (三)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四)加强绩效评价。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具体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上年度申报获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书面盖章报市工信局。
 
  (五)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按照市和县级市两级财政1:9、市和区两级财政3:7比例共同支持。
 
  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       68616251
 
  市财政局工贸处           68616749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68616065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6861636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68555371
 
  附件:
 
  1.2022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3.2022年度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联系人
 
  4.2022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真实性核查表
 
  5.2022年度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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