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深圳市提升工业软件创新能力实施细则
-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7/20 9:19:20
- 29206
为提升工业软件创新能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45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提升工业软件创新能力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8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以信函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6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icz@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提升工业软件创新能力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9日
本细则所指的工业软件是以工业知识(工业技术、工艺经验、制造知识和方法等)为核心、为工业(含能源、原材料、采掘、制造等)产品带来高附加值,用于提高工业企业研发设计、制造业务管理、生产调度和过程控制水平、工业装备性能的软件。
主要包括研发设计类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工艺过程设计(CAPP)、计算机辅助制造(CA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生产调度和过程控制类的制造执行系统(MES)、高级计划排产系统(APS)等;其他定制工业软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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