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红包”!软件等企业最高可获奖励150万
- 来源:智能制造网整理
- 2022/5/18 10:21:22
- 44865
近日,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最高可获得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现今,数字转型已经成为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旋律,全球加速迈向以万物互联、数据驱动、软件定义、智能主导、平台支撑的数字经济新时代。尤其是进入5G时代,这也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出全新的需求。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渗透能力强、应用领域广、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显著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对此,为推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最高可获得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据笔者了解到,《细则》共5章12条,对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定义、部门职责、支持额度与方式、申报材料及程序、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了全面规定。具体来看,对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奖励的标准如下:
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应满足的条件、申报程序等相关内容详见下文附件整理。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