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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

来源:滨江经信
2022/5/2 9: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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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关于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0〕38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0〕38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1、项目符合项目库建设重点领域范围;
 
  2、项目承担单位须为浙江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并落户在高新区(滨江)内,近两年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协同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企业,已有采购协议、采购意向或已形成联合体;
 
  3、项目为已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正在建设实施或即将建设实施的产业化项目,项目原则上需在2022年底前竣工投产;
 
  4、项目总投资额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列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所承担项目可适当放宽;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承担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申报企业于5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区经信局1243办公室,《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3)、《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ingke0525@163.com。
 
  原标题: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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