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 来源:广州市数字产业处
- 2022/5/2 9:10:17
- 23380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拟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三大领域8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通知》。
二、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我市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三、报送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并准备《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内容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各区推荐。各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后,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填写《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处)。
(三)结果运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所推荐的项目,我局将择优按程序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申报,鼓励数据管理能力DCMM达到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企业积极申报(该类企业申报不占省、市推荐指标),于2022年5月12日17:00前将推荐表(盖章版)报送至我局,并将推荐表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通过粤政易或者光盘等方式报送我局(数字产业处)。
五、项目申报系统咨询
联系人:张建伦、杨玫
电话:010-88687028
申报系统维护人员:杨柳
电话:010-8868617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
3.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7日
相关资料下载:
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docx
3.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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