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2/4/26 9: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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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投资便函〔2022〕30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企业制造方式转型升级,优化提升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拟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挥新兴产业投资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共享制造等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提升企业竞争力,着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2022年省重点技改示范项目申报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新兴产业示范项目、产业基础再造示范项目、绿色制造示范项目、高端化(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5类:
1.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精神,按照“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要求,推进5G+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产品数字化改造,推动产品智能化升级;实施设备和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加快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检测装配装备等数字化装备应用,建设数字化生产线,打造数字化车间。
2.新兴产业示范项目。围绕三大科创高地、标志性产业链、415产业集群,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汽车、高端装备等行业领域,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应用及扩大产能项目。
3.产业基础再造示范项目。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核心工业软件等“五基”领域,着力提升我省产业基础能力,实现进口替代、填补国内空白,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
4.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低碳技术和工艺,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5.高端化(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围绕“设计+”、“标准化+”、“服务+”,实施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共享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制造高端化、服务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品价值链,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项目数量限制。项目应为2022年在建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新兴产业、产业基础再造、绿色制造、高端化(服务型制造)5类项目,设区市每类项目限报10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地区每类项目限报5项,其它县(市、区)每类项目限报3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五类项目分别填报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产业基础再造项目申报表(附件3)、绿色制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高端化(服务型制造)项目申报表(附件5)。不需要报送其他材料。
(四)项目推荐排序。为进一步发挥各地经信部门的主动性,请各地申报重点技改示范项目时,按照项目类别,明确项目的推荐排序,填写2022年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6)。推荐排序请务必在汇总表中写明,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三、其它事项
(一)申报的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从2022年度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项目计划中择优推荐,对列入国家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或获得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列入。
(二)各地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行文报我厅(附件1-6电子稿请发到邮箱,项目申报表以企业名称命名,每类项目一个文件夹)。
(三)各设区市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市级(含所辖县、市、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联系人:省经信厅 应 超、陈 静,联系电话:0571-88226028,电子邮箱:13752732@qq.com。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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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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